大家好,我是浪花妈妈!
话说呀,这最近奢侈品圈最近出了件大事儿。
LV刚把茉莉奶白告赢了,一审拿了一千多万的赔偿,全国上下还在讨论“LV是不是管太宽”呢。
结果人家不闲着,转头又干了一件大事,直接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
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7月16号,也就是后天上午九点半,就要开庭审这个案子。
一起来跟浪妈看看吧。
01
先说这个被告到底是谁。
案卷上写的第三人叫黄民耀,广东汕头人,一个做服装的小老板,名下两家制衣企业早就注销了。
就是这样一个小角色,前些年申请注册了几个商标,里头有些图案是四角星花的形状,有些则看起来跟四叶草有几分神似。
LV的法务团队在商标库里扫到这些图案,立刻坐不住了,他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了异议,要求宣告这些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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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道理很直白:你这些图案跟我老花的核心视觉元素近似,放在皮革皮具和服装鞋帽这些品类,消费者很容易搞混。
国知局审查之后没支持LV的主张,意思是黄民耀申请的商标虽然跟LV的图形有些近似,但整体上有区分,不至于让公众混淆。
LV不干了,一纸诉状,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说实话,一个大牌告国家行政部门乍一听挺唬人的,但浪妈翻了一下资料发现,这居然已经是LV第六回这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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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数数LV此前五次起诉国知局,战绩还是三胜两败。
最典型的一桩是“米高威登”那个案子,申请人姚某芳,从2011年起就陆续注册“米高”“米高崴登”“米高派”这些名字,前面几个全被毙了。
到了2022年她又申请了个“米高威登”,LV一听就炸了:你这“米高威登”跟我“路易威登”差几个字?
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没支持LV,按法院的说法虽然商品属于同类,但商标细节上有差异,LV那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主张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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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案子是“三氏百洁”商标,图案由三个V字交叉组成,法院说整体外观、构成要素、读音、含义都有明显区别,驳回了LV的请求。
当然浪妈上面也说了,LV也有打赢的时候,三起胜诉的案子里,法院撤销了国知局的裁定,要求重新作出决定。
说回这第六次浪妈跟大家坦白讲,LV这股劲儿不是突然上来的,你看看近两个月的动作就明白了。
6月29号,苏州中院判茉莉奶白赔LV 1030万,理由是茉莉奶白用的四叶花logo跟LV七个图形商标“高度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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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茉莉奶白2024年申请这个商标就被驳回了,明知有风险,还是在两千多家门店大规模使用。
南京一家已经倒闭的餐吧,因为吧台装饰和蛋糕包装上出现了类似LV老花的图案,被判赔11万。
沈阳有家贸易公司卖葡萄酒,瓶身上印了“Louisvton”“路易威顿”,法院判赔20万合理开支。
惠州一家叫“LV酒吧”的店,店招和器具上都打了LV字样,判赔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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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香港一家理发店,就因为座椅上的花纹视觉上跟LV近似,也上了维权名单。
浪妈给你们说个数,过去五年LV在中国打了1691场商标官司,平均每天一起。
那于是很多人在问同一个问题,LV一个卖包的,凭什么管到人家卖奶茶、卖葡萄酒、开酒吧的头上?
答案藏在商标法的四个字里: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如果一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就不只限于自己注册的商品类别。
可以“跨类”延伸到其他行业,只要用的近似图案可能让公众产生联想、损害驰名商标权益,不管你是做奶茶还是开酒吧的,LV都能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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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法律上LV这么做确确实实站得住脚。
所以茉莉奶白一审判赔1030万,从法条逻辑上说,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可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人心。
这场官司打下来,全网的情绪几乎一边倒地站到了被告那边,“LV你身后空无一人”冲上热搜,茉莉奶白反而逆势涨粉,多地门店出现排队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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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调侃说“好怕LV告我家房子”,因为砖墙上也有四叶花的形状,还有人开玩笑:“以后香菇都不敢切十字花刀了。”
为什么会这样?浪妈仔细看了看网友的争论,问题核心在于文化符号的归属。
有人翻出唐代宝相花纹的图案,有人找出日本正仓院里那把紫檀琵琶上的纹样。
甚至有网友梳理出一条传承链,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成家纹,19世纪法国设计师借鉴家纹,才做出了LV的经典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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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条传承链有没有百分之百的考古证据,大众心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判断。
你拿着从别人老祖宗那里借来的图案,反过来起诉别人的品牌侵权,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这就是法律逻辑和公众情感之间的那条裂缝。
法律只认注册在先,不追溯文化源头,可公众的逻辑是另一套,你流传了上千年的文化符号,怎么就变成了你一家公司的专属图案?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维权的尺度和方式,大品牌打击山寨仿冒谁都能理解,可连一家倒闭小餐吧墙上的装饰画都不放过,连一把理发店座椅上的花纹都要追究,这已经过了。
从“维权”变成“扫荡”,用最硬的拳头去打最软的对手,赢了法律,输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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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品牌保护核心资产没毛病,可手伸得太长最后伤的不是侵权者,是自己的路人缘。
说回黄民耀这个案子,LV这次能赢吗?翻翻历史战绩,此前五次起诉国知局三次赢了。
这说明法院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时候,确实可能发现国知局的认定标准存在偏差。
但浪妈更在意的不是输赢,这场官司把一个问题端到了桌面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在商标法体系里到底怎么保护?
宝相花纹、柿蒂纹、芝叶海棠纹,传承了上千年的中国传统纹样,现在是公共领域的文化资源。
谁都可以用,谁也都可以注册,如果有人抢先注册了一个近似的图案,反过来禁止其他人使用,你说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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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法律专家建议,能不能在商标制度里给“公共文化符号”留一个明确的保护空间,不让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莫名其妙变成别人的专属资产。
对中国品牌来说,这次的教训也很清楚。
茉莉奶白明知道商标申请被驳回了,还是硬着头皮全国两千多家门店一起用,最后为这个决定付出了1030万的代价。
这不叫“被大牌欺负”,这是自己往枪口上撞,做品牌的打一开始就得把知识产权合规做在前面。
说到底,既要守好自己文化的根脉,也要尊重别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该有的样子。
法律是我们的武器,文化是我们的底气,两样都得拿稳了。
网友评价:
谋i:其一、“茉莉奶白”还是没搞对路子。妳去正面证明没有相似,那肯定败诉。你得去申诉宣告LV的商标无效,一个广泛使用的通用花纹,怎么能去申请注册商标呢?按照这个逻辑,LV光去打官司赚钱,都比卖包赚得多了,随处可告其二、中国《商标法》明确规定:通用传统古典纹样,本身缺乏商标显著性。涉案商标核心四叶花卉为我国传统古典通用纹样,大量文物、古籍可佐证。依据《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该商标基础元素取自公共文化素材,缺乏固有显著特征;同时依据《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对称四瓣花纹已进入公有领域属于全体国民共享文化资源,被申请人独占该公共图形注册商标,阻碍国内经营者合理传承使用传统纹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请求宣告涉案商标无效/禁止单独注册为私有商标。LV怎么能注册的并被保护的,应取消注册资格。很多国家被LV起诉败诉了,为何在中国胜诉了?
漂亮鸭:国家应该对我们自己的这些遗产还有文物有一个法律或者是法规,专门的保护一下。不然就让外国钻了空子。这些千年的遗产。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怎么平白无故又成外国的了?这样下去成何体统?中国快1万年的。中华文明里面有那么多文物有那么多壁画还有很多很多的作品,再不保护起来再不立法,那全叫外国抄袭了去。将来那可有嘴说不清了,韩国都整天说,中秋节也是人家的,说泡菜也是人家的。
有福之人:责诚商务部按照《反垄断法》检察LV是否有垄断市场之行为?司法部应调查其是否涉恶意诉讼缠讼行为。商标局是重点审查LV商标用中国传统吉祥物的合法性,可以依法宣告其在中国注册四叶草商标无效。此外,海关及国税总局应对LV国内交易之税收环节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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