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勒工名,两难自解
![]()
Photo by Asra afsar from Pexel
文 / 呦呦鹿鸣黄志杰
关于长沙“女干部占车位”事件,7月13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来到长沙市体育局,针对《情况通报》之后网络上关于通报“拉偏架”的疑惑,直接提问。
该局党组书记谭果表示:有关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还要核实,我们还在核实。”随后,谭果称还有事起身离开办公室。他旁边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
![]()
7月11日,联合调查组《情况通报》发布,各大媒体转载。我的前同事孙旭阳看到后,信手写了一篇《长沙这份通报,妙就妙在不撒谎》,我看了后,说“你这写得也太短了,就寥寥几百字”。他则多少有些不屑:扒拉这种小事,与其说无聊,不如说是屈辱。
我们都曾经在传统媒体长期工作过,然后我们产生了同样的感慨:放在二十多年前,这样的题材线索,最多就是报社热线版豆腐块,社区新闻记者分分钟就理清楚了,如今,却升级到组织几大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写这么长的通报后我们依然云里雾里……这到底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媒体的退化?
孙旭阳说,他非要写这几百字,“是被激出来的。长*有一些写材料的,可能觉得四海无人,可以任意欺蒙。我给他们见识下另一种可能。……无论公司还是公家,应对舆情最忌这种倚门饶舌的二脸子。啥都想要,又啥都不彻底。挨打呢,不想立正。怼脸喷人呢,又心虚,只能玩些暗戳戳的文字游戏,暗示自己从不向真相低头。”
虽然他的语言风格和我大相径庭,但我知道,他一贯是秉承一片诚心写作的。观点未必尽善尽美,但绝不虚伪做作。
随后就是我接力来写了。这篇文章很意外地用了很久时间,它果然很消耗元气,写到中间我就不得不中断,到第二天才接着写,写了几千字,到傍晚才发出:“材料强者,恐怖如斯”。
![]()
文章有刷屏之势后,很快就“无法查看”了。深夜的时候,六神磊磊仗义出手,转载了删减后的版本,然后,也“无法查看”了。
后台不少朋友表示慰问,让我深受感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得读者如此,夫复何求?也一些朋友问我为什么要删掉文章,是不是得了什么好处?其实,这“无法查看”并未经过我们的同意。试想,我自己写的文章,皆为心血之作,我视之如儿女,删?我如何舍得?
回头看,仅7月1日-12日,已有三篇文章“无法查看”。另两篇是《泰山景区终于回应,却诚意欠奉》《卢沟桥收费,侮辱了谁?》。在我自己这里,总免不了心痛。谁愿意往自己身上一刀接着一刀地割呢?
当然,结果仍是好的,这些文章对社会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积极影响。“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太白一首《侠客行》,足以慰藉我心。
大孙说,“《刀笔巅峰之作》具有传播史价值。开此先例,以后各地再有通报,就会审视他们的刀笔吏文风,这就是你这篇文章最大的价值。即便是流量号冲着流量也会加以审视。”
我自己更在意的则是,普通人在接触各种信息的时候,能否借由这篇文章中提示的方法论,让自己有一双慧眼。
然而,如果不断要求普通人提高文字鉴别能力,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云云,真的好吗?或者,真的是必须的吗?
我觉得,普通人,已经够累了。现在好像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求一个人成为专家中的专家,拥有专家级以上的知识储备,才能与各领域的忽悠专家斗智斗勇,对抗“专家级”的话术设计,保护自己。
比如,看最简单的理财产品页,如果不懂“业绩比较基准”等概念的真正含义,很可能就会被诸如“近六个月年化6.15%”这类显目数字给误导。
简简单单想买一个实木家具,如果分不清“纯实木”“实木颗粒板”“实木贴皮”的区别,背不下国家标准GB/T 39600—2021中E1、E0、ENF的具体甲醛释放量数值(比如ENF级为≤0.025mg/m³),或者,不懂用游标卡尺测量封边厚度,都可能被忽悠。
食品安全领域就更不用说了。一想到北大清华那么多高分学子被一个“鹅腿阿姨”忽悠那么多年,高价吃下那么多冒绿光的鸭腿,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如果要求大家看一份公文也需要孙悟空级的火眼金睛,着实是有些过分了。大家好不容易下班了,吃吃火锅,唱唱歌,不好吗?少一些时刻戒备,就少一些紧张压力;多一些信任,也就多一分放松。诸君以为然否?
那么,怎么办呢?
其实很简单。方案是现成的。
在中国传统中,有一个宝贵传统:“物勒工名”。这个制度从春秋战国时期延续到明代。
以一块明代城墙砖头为例:砖头正面,刻着提调官(因项目临时设立的官职)、通判(正六品知府属官、分管粮运和农田水利事务)、主簿(府县文书官吏)、司吏(正九品知县佐官,负责文书印鉴管理)的名字;砖头背面,刻着总甲、甲首(甲长)、小甲、匠窑人、造砖人夫的名字。
![]()
![]()
这样的制度只有一个目的:通过方便追责,确保公共项目的质量,让参与者心有剔励,工作之时有危惧之感,提前避免豆腐渣工程。
如今各地在热点事件后纷纷出现的“联合调查组”,本质上也与之类似。都是临时性项目,都是临时抽调各部门官吏组队,都是老百姓关心的公共产品。但目前调查组与古代公共项目对比,有一个显著区别:
不再署名。从不署名。
比如,长沙市这次发布的通报,由“纪检监察、公安、体育、属地街道等部门”组成,但具体是谁参与了调查?谁主持了通报内容?大家不清楚。待到事了组散后,甚至体制内的内部人士也不清楚。
![]()
![]()
没有具体的人,也就没有了具体的责任。
这是堂堂正正的公务,不是秘密地下工作,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署名?
各地调查组为什么陆续出现一些奇葩通报,玩弄文字技巧欺上瞒下?这就是根本原因。
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各级机关原本有“新闻发言人”。为什么要设立这个制度?因为这除了更加专业地进行公共表达之外,还会落实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只要是具体的人,他就自然会更严谨地把关,相对不署名调查组直接发布通报来说,更加慎重一点,也更可信一点。
就比如本文开头,当记者就通报内容当面问体育局的书记时,书记说“还要核实,我们还在核实。”他谨慎起来了。
所以,我并不反对现在流行的“调查组”工作方式,但我认为,应当借鉴中国“物勒工名”的传统,发布通报时,署名。
这样,机关公务单位,不至于为某个奇葩通报而集体公信力受损,广大普通的读者,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文字技巧专业学习”。物勒工名,两难自解。
人类文明的进步,应当让每个人主动在各自擅长的领域更加专业、追逐真理,而不是被迫在每个领域都成为“专家”。
谢谢。
呦呦鹿鸣20260714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