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尚未正式开庭,法学界已是一片热议。众多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不辞辛劳地熬夜搜集了审理法官近十年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其内容进行了细致入微的逐字逐句剖析。他们亟需厘清一个关键问题:这位法官究竟更倾向于维护驰名商标在跨类别上的垄断权益,还是更青睐于对公共文化符号私权化的范围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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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什么学术八卦。这是一场关乎生死存亡的精准预判。
因为这场官司的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历经千年传承的传统纹样,其是否能够被某家企业独立注册、永久专有,并禁止其他同行使用。
一杯奶茶,怎么捅了这么大的篓子?
事情要从2025年5月说起。路易威登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深圳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LV的诉求很明确:要求对方即刻停止使用涉案的四叶花卉图案,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外加维权费用30万元,同时在六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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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作出一审裁决,全面支持了LV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了LV旗下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合计1030万元。
判决的核心依据有两条:首先,LV所持有的七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可以跨越不同类别。其次,尽管茉莉奶白明知其商标申请屡遭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仍将相似图形定位为品牌的核心视觉元素,在门店招牌、奶茶杯、包装袋等渠道大规模推广使用。
从法律技术的视角审视,这个判决似乎完美无瑕。
但问题在于——这个图案究竟是谁的?
答案让很多人难以接受。
此四瓣四叶的花卉图案,其源头可追溯至中国唐代盛行的宝相花,以及商周时期的柿蒂纹饰。考古发现证实,柿蒂纹早在新石器时代便已崭露头角,出现在彩陶的装饰之中。宝相花盛行于隋唐时期的敦煌壁画、古建筑窗棂、丝绸织锦、民间剪纸、瓷器纹饰。LV包袋上的整体组合图案,创意源头可追溯至现藏日本正仓院、唐玄宗赠予圣武天皇的唐代紫檀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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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纹样历经千年,贯穿于民间工艺的脉络之中,其创作非出自一人之手,亦无明确的著作权归属,构成了全社会共有的公共文化资源。
换句话说,这个图形不是LV原创的,而是从中国传统纹样中借鉴过来的。
网友不干了:老祖宗的花,凭什么成了别人的禁脔?
判决公布后,微博话题“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阅读量迅速突破4亿。一众网友晒出对比图,直指案涉老花图案源自我国传统纹样宝相花,对LV胜诉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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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愤怒是有道理的。某国际珠宝品牌的四叶草图案、某国际箱包品牌的双C图案、某国际美妆品牌的Logo,均疑似分别源自我国传统纹样——柿蒂纹、寿字纹、回字纹,而上述Logo图形均早已被相应品牌注册为商标。
据故宫博物院古建部正高级工程师陈彤观察,国外奢侈品牌偏爱借鉴中国更早、更高古的图案,唐代、汉代乃至先秦纹样艺术境界高,更具跨文化的审美普适性,就成了品牌抢注的“重灾区”。
“如果唐玄宗看到LV标志,不知会作何感想?”陈彤说。
最高检发声:千年宝相花被“反向收割”
就在舆论持续发酵之际,2026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检察日报》刊发评论文章《千年宝相花,为何被LV“反向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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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直指争议核心:LV虽然在诉讼层面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却在公众情感和社会认同层面失去了支持。更值得关注的是,文章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随后全文转载。最高检发声、最高法转发,同一案件引发两大司法系统层面的关注,这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确。
人民日报随后跟进。2026年7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人民锐评”,提出一个朴素追问: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我们自己反倒不能用了吗?从中国传统纹样中汲取灵感,通过现代商标制度将其变为独特商标,然后反过来不允许中国本土企业使用中国传统纹样,这合乎情、理、法吗?
文章明确提出两条原则:商标注册不得使公共文化资源被彻底私有化、专属化;含有公共文化资源元素的商标,保护强度与保护范围应当有所限缩。
一个更让人后背发凉的事实
据媒体报道,LV已经被曝出抢先注册了45个宝相花全品类商标,还起诉了1600多家中国企业,官司排到了8月份。
在欧盟,法院曾认定棋盘格图案自古即有、长期用于装饰艺术,企业不得独占;在美国,法院认为四瓣花系全球通用的装饰元素,不能据为私有;在日本,相关判决表述更为直接——市松方格纹是自江户时代传承的公共文化资产,此类图案通常仅会被消费者视作布料花纹,而非特定品牌标识。
同样的纹样,在欧盟、美国、日本都没拿到商标保护,到了咱们这,反倒能拿来向中国企业索赔上千万。
这根本不是商业竞争,这是一场文化围猎
你再想深一层。如果连这种最基础的传统纹样都能被独占,那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那个在小镇上靠着祖传手艺做木雕的老匠人,那个靠着民族刺绣养活一家人的手艺人,他们每落一刀、每穿一针,都可能在下一秒收到一张冰冷的律师函,被指控“商标侵权”。
那些龙、那些凤,它们不在商标注册大厅的档案柜里,它们在博物馆的青铜器上,在古建筑的屋檐下,在奶奶剪的窗花里,在出嫁新娘的红盖头上。它们是流淌在每个人血液里的文化记忆,天生就属于公共领域。
现在,有人拿着一本《商标法》,指着里面一个模糊的条款,就把这片公共客厅圈成了自家的后花园。
当传承千年的手艺,撞上被钻了空子的法律条文,你猜,最后谁会粉身碎骨?
规则本身,出了一个巨大的漏洞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艳芳指出,侵犯商标权案件并非如公众想象得那样简单,“被网友说像”和“构成商标侵权”是两码事。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如果公共文化资源可以被企业通过“微调”的方式注册为商标,然后反过来禁止所有人使用,那这个制度本身就出了问题。
专家蔡元臻提醒:图案的传统纹样元素不一定阻却商标注册,但其需严格遵循商标法。具有传统纹样元素的图案能否被注册为商标,主要应在显著性上讨论。而四叶花瓣图形本身的固有显著性较弱,不应将LV商标的整体使用情况、知名度等因素简单转嫁到单独的四叶花瓣图形上,从而不当扩大其权利保护范围。
这个漏洞,让一个本来用于保护原创设计的工具,变成了一把可以合法“侵吞”公共文化资产的利器。
二审变数加大,1030万还能保住吗?
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已明确表示将上诉。
法律人士分析,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正在加大。最高检发声、最高法转发、人民日报评论跟进,这些信号汇聚在一起,传递出明确信息:既要尊重合法商标,也要守住本土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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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预判,二审不太可能完全推翻一审的侵权认定——LV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成立,这一点很难动摇。但大幅下调赔偿金额的可能性很大——既惩罚侵权行为,又避免过度保护。
老祖宗的花,不能再让别人随便摘了
最高检文章最后指出:加强对传统纹样的防御性保护,不是限制外国企业注册商标,而是把我们自己再创新、活化利用和确权的功课补上。
说得直白点:老祖宗留下的好东西,我们自己不注册、不保护、不运营,别人抢先注册了再来告我们,那怨谁?
好在,最高检这次发声,给所有想靠“抢注传统纹样”空手套白狼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这条路,走不通了。
这场官司的1030万能不能保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终于开始意识到:那些龙、那些凤、那些花——它们属于每一个中国人。
这是有人在一条我们走了几千年的路上,建一个收费站。
而这个收费站,建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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