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市场对外资吸引力的持续增强,海外企业来华投资步伐加快;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亦显著提速,各国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日趋深入。在此背景下,涉外商事纠纷与摩擦也随之呈多发态势。
应对国际商事往来中的法律风险,已成为中外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核心课题,也对中国商事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跨境合作越频繁,涉外商事摩擦与法律风险越突出;另一方面,法律服务需求上升,我国的法律队伍能否跟得上经贸发展速度,在合同起草、谈判及多维度风险防范中满足企业需求,是急需应对的考验。
全球经济深度融合下,企业的管理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比价格竞争更为关键,而提升这两者的前提是熟知目标国国情。因此,政府应强化对企业“走出去”的商事法律服务。目前中国在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方面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只是未来在服务的内容和便利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具体而言,企业到一个国家进行贸易和投资,如果不了解当地的情况,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发布法律和投资指南,针对当地税收、金融、就业政策和投资环境等进行指导,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咨询、培训和服务。
与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相比,我们的商事法律服务软实力还相对滞后,这需要拓宽中国律师为企业、国家服务的机会和提升服务水平。在当前的环境下,仅靠企业单枪匹马“走出去”效果不太理想,由政府牵头,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担当,把从金融、保险到商事法律服务的相关主体集合到一个平台上,使企业关于“走出去”的各类问题都能在这个平台上解决,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和解决实际问题。
一方面,要加快为企业服务的体系建设。商事法律服务、国际贸易规则、双边及多边贸易谈判成果怎么运用等方面的咨询和讲解服务都应该为企业提供。企业在进入一个国家从事贸易和投资活动前,要给企业提供法律指南。在项目投资的落实过程中,遇到关于当地的土地、就业、金融等方面问题,国内的商事法律服务也应该延伸到位。
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有国际视野。以国际市场的要求和标准来审视国内企业“走出去”的现状,通过审视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持为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提供商事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在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经验优势、人才优势、网络优势和身份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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