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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深度合成与AI大模型的普及,违法成本被无限压低。近期,某自媒体人员使用AI工具编造并发布“东鹏创始人不喝自家饮料”的不实信息,在社交平台获得极高阅读量,引发公众对知名品牌的猜疑与抵触。这一靠“算法堆砌”产生的谣言,最终换来一副冰冷的手铐。涉事人员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成为AI造谣追责的标志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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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定罪处罚。同时,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空间的公共属性,网络造谣不属于法外之地。
该司法解释解决了传统线下罪名如何适用于线上空间的问题。
它重申了一个原则:
人机交互下的行为,只要体现了自然人的自由意志,就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
AI只是一个高级工具,行为人在输入提示词、选定夸张风格、点击“发布”按钮的那一刻,其主观上的组织、策划与故意便已完整展露。法律绝不承认所谓的“我是为了测试AI智能”“文章是AI自己写的”这类“技术中立”的抗辩。任何企图用算法充当挡箭牌的设想,在法律逻辑上都是彻底的谬误。
▌结合本案分析
这个案子的典型性在于,行为人利用了公众对于“AI客观性”的错觉。很多人误以为AI生成的消息比较像“机器人写的报告”就具备可信度。行为人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将“创始人不喝自家饮料”这一纯属捏造的情节包装成AI文本,试图制造“空穴来风”的效果。
然而,从法律视角看,不论在生成过程中借用了多少算力,最终制造出的虚假事实只要离开了设备的私密空间,被散布至公开网络,并对特定企业的商誉造成实质性杀伤,就完成了犯罪的闭环。这种“人机共谋”式的犯罪形态,无法剥离人的主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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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告诫每一位互联网参与者:把AI当枪手,就必须承担扣动扳机的全部后果。对于企业而言,对抗AI谣言,也需引入“技术+法律”的双重防御机制,用区块链存证锁死造谣者的每一个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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