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缩水44%地方政府“第二本账”退回2016—2017年之间
31省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12—2025年全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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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依据数据GO整理的31省市年度数据计算,不引入外部统计数据。制度解释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权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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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
核心结论
5.26万亿元
2025年31省市合计
-8.17%
2025年同比
-44.01%
较2021年峰值
9升22降
2025年省份分布
江苏 6472亿元
2025年第一名
贵州 2576亿元
唯一刷新历史峰值
这组数据给出的最强信号,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已经从“高位回落”进入“连续收缩后的新平台”。31省市合计在2021年达到9.39万亿元后,连续四年下降,2025年降至5.26万亿元,累计减少4.13万亿元,降幅44.01%。这一规模已经低于2017年,但仍高于2016年。
2025年的积极变化是降幅从2024年的13.52%收窄至8.17%;但结构上仍是9个省份增长、22个省份下降,和2024年完全相同。因此,当前更准确的判断是“收缩放缓”,而不是“全面企稳”。
省际分化也在重排。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广东仍居前五,合计占31省市总额的44.81%;贵州则成为唯一在2025年刷新2012年以来历史峰值的省份。与此同时,辽宁、青海、河南等省份较各自峰值的回撤超过七成,长期差异远大于单年排名呈现的差异。
地方政府“第二本账”,正在经历一次重估
观察地方财政,不能只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地方预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与特定项目、特定公共事业和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安排直接相关。市场习惯把它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本账”,但这个说法容易造成两个误解:第一,它不是可以随意支配的现金;第二,它也不能被简单等同于土地出让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法筹集、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所编制的收支预算,并要求根据基金项目收入和实际支出需要,按项目编制、以收定支。换句话说,收入端发生持续变化,往往会改变与其对应的项目支出空间,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同步变化。
一、14年曲线:从3.50万亿元到9.39万亿元,再回到5.26万亿元
2012—2025年的曲线并不是平滑增长,而是经历了三次明显切换。第一阶段是2012—2014年的快速抬升,31省市合计从3.50万亿元升至4.98万亿元;2015年又骤降24.80%,成为样本期内最大单年降幅。
第二阶段是2016—2021年的持续扩张。2017年、2018年增速分别达到35.76%和23.93%,2019年、2020年继续增长,2021年最终达到9.39万亿元的样本期峰值。
第三阶段从2022年开始。2022年下降21.55%,2023年下降10.13%,2024年下降13.52%,2025年再下降8.17%。四年累计下降44.01%。2025年合计比2017年低8.76%,但比2016年高23.87%,相当于退回到2016—2017年之间的规模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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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31省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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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31省市合计年度增速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虽然仍在下降,但降幅已经比2024年收窄5.35个百分点。这说明下行速度有所放缓。不过,从连续四年负增长的长度看,当前还不能仅凭一次降幅收窄就判断周期反转。
二、2025年:不是所有地方都在下降,但下降仍是主流
2025年有9个省份实现增长,22个省份下降。增长幅度居前的是云南、甘肃、贵州,分别增长20.30%、11.88%和11.25%;按增量看,贵州增加260.41亿元、云南增加150.79亿元、北京增加99.05亿元,是对冲整体下滑的三个主要省份。
但下降端的规模更大。江苏减少1624.96亿元,陕西减少599.49亿元,山东减少577.63亿元,仅这三个省份就解释了31省市合计降幅的59.89%;再加上安徽和浙江,前五个减量省份解释了73.84%的合计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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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5年各省市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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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5年增减额较大的省份
这也说明,观察总量变化时不能只看“上涨省份数量”。云南等省份的两位数增长具有较强的边际改善意义,但其基数和绝对规模较小;江苏等头部省份即使只是中等幅度下降,也会对31省市合计产生更大影响。
三、2025年排名:江苏、浙江仍领跑,前十省份拿走近七成
2025年,江苏以6472.47亿元位居第一,浙江以5869.99亿元位居第二,两省合计占31省市总额的23.47%。山东、四川、广东分列第三至第五。前五省份合计2.36万亿元,占比44.81%;前十省份合计3.61万亿元,占比68.60%。
从集中度变化看,前五省份占比在2021年达到49.72%,此后回落到2025年的44.81%。这并不意味着省际差距明显缩小,更主要的原因是部分传统高收入省份回撤较深,而贵州、四川、湖北等省份的相对位置上升。前十省份占比仍接近七成,头部集中格局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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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25年31省市收入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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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前五、前十省份收入集中度
2025年31省市完整排名
排名
省份
2025年(亿元)
同比
增减额(亿元)
1
江苏
6,472.47
-20.07%
-1,624.96
2
浙江
5,869.99
-4.84%
3
山东
4,254.49
-11.95%
4
四川
3,789.29
+0.75%
5
广东
3,184.69
-7.69%
6
3,039.60
-5.10%
7
湖北
2,859.72
-0.70%
8
贵州
2,575.69
+11.25%
9
2,193.90
+4.73%
10
河北
1,840.70
-2.02%
11
湖南
1,793.10
+0.89%
12
福建
1,680.45
-13.34%
13
安徽
1,629.14
-17.83%
14
1,593.00
-7.52%
15
江西
1,592.70
-12.19%
16
河南
1,583.30
-14.80%
17
陕西
1,072.11
-35.86%
18
云南
+20.30%
19
-12.06%
20
广西
-16.49%
21
新疆
+2.94%
22
山西
-11.17%
23
吉林
-6.99%
24
内蒙古
-13.11%
25
辽宁
-12.42%
26
甘肃
+11.88%
27
-11.13%
28
黑龙江
+8.18%
29
宁夏
-0.86%
30
青海
-10.95%
31
西藏
+5.49%
四、谁更抗跌?看单年增速不够,还要看距离历史峰值有多远
如果只看2025年同比,云南、甘肃、贵州最亮眼;但如果把2025年与各省2012年以来的最高值比较,结论会更完整。31个省份中,只有贵州在2025年刷新历史峰值,其余30个省份仍低于各自峰值。
相对更抗跌的包括新疆、四川、上海、湖北、北京:2025年较各自峰值的回撤均不超过30%。其中新疆较峰值低10.31%,四川低23.47%,上海低24.79%,湖北低26.92%,北京低29.97%。这些省份并不一定每年增长,但长期回撤幅度相对较小。
回撤较深的省份则包括辽宁、青海、河南、广西、黑龙江、广东和山西,2025年均较各自峰值下降超过60%。其中辽宁较2013年峰值下降81.78%,青海较2019年峰值下降76.53%,河南较2020年峰值下降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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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2025年较各省历史峰值的回撤
峰值年份本身也反映出周期差异。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省份的峰值集中在2021年;上海的峰值出现在2022年;辽宁、黑龙江等省份则早在2013年就达到样本期高点。不同省份并不处于同一个周期位置,因此同样的2025年增速,背后的长期含义可能完全不同。
五、长期分化:可以把31省市大致分成四类
第一类是“高规模、深回撤”的头部省份。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仍在全国前列,但较峰值分别回撤52.52%、49.60%、46.67%和63.18%。它们的绝对规模依然大,因此也是31省市合计能否真正企稳的关键。
第二类是“规模较大、相对抗跌”的省份。四川、湖北、上海、北京的2025年规模均居前列,较峰值回撤相对有限。尤其四川2025年同比增长0.75%,湖北仅下降0.70%,已经接近横盘。
第三类是“低位修复”的省份。云南、甘肃、黑龙江等地2025年增速较高,但仍明显低于历史峰值。这类增长更应理解为低位反弹或阶段性修复,是否形成持续趋势,需要至少连续两到三年的数据验证。
第四类是“独立上行”的贵州。贵州2025年收入达到2575.69亿元,同比增长11.25%,不仅高于2024年,也超过此前全部年份。它是31省市中唯一在整体收缩期刷新历史高点的省份,值得单独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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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31省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数(2012年=100)
六、连续收缩意味着什么?三条制度边界必须先讲清楚
1. 收入下降会约束对应项目,但不等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额下降
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按项目编制、以收定支,收入与特定支出之间有较强对应关系。因此,收入持续下降通常意味着相关项目安排需要更谨慎,项目节奏和支出空间可能受到约束。但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不同,不能把5.26万亿元的合计收入直接当作地方可自由支配财力。
2. 政府性基金收入不等于土地出让收入
财政部对国家预算体系的解释明确,政府性基金收入包含多种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只是其中之一。
3. “毛收入”也不等于“净收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依法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和城市建设等。由此可见,即使在土地相关项目中,收入总额也包含与取得和开发土地直接相关的支出责任。分析地方财政空间时,需要区分收入流量、成本性支出和可统筹部分,不能把总收入全部理解为“可以花的钱”。
权威依据(仅用于制度解释,不引入外部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按基金项目编制,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做到以收定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相对应的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国家预算体系》:政府性基金预算具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等管理特征。
七、真正值得跟踪的,不是某一年反弹,而是四个拐点信号
第一,31省市合计能否结束连续负增长。2025年降幅收窄只是第一步,只有总量转正,才构成更明确的周期信号。
第二,增长省份能否从9个扩大到一半以上。2024年和2025年都是9升22降,广度没有改善;未来如果增长省份显著增加,才能说明修复从局部走向普遍。
第三,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头部省份能否止跌。2025年前五减量省份解释了整体下降的73.84%,头部省份稳定比少数小体量省份高增长更能改变总趋势。
第四,贵州、云南、甘肃等2025年增长省份能否连续增长。一次反弹可能来自低基数或项目波动,连续两到三年的同方向变化才更具有结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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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各年增长与下降省份数量
结语:旧高峰已经过去,新平衡仍在形成
2012—2025年的31省市数据,记录了一条非常清晰的轨迹:政府性基金收入经历快速扩张,在2021年前后达到高点,随后连续四年收缩。2025年的降幅已经收窄,但省份广度没有改善,头部省份仍在下行,说明新平衡尚未稳定。
对地方财政的理解也需要随之调整。过去依赖高增量形成的项目安排,正在面对更强的收入约束;与此同时,不同省份的表现已经从同涨同跌转向明显分化。未来的关键,不再是能否回到旧高峰,而是各地能否在更低、更稳定的收入平台上重建项目优先级和收支匹配。
从这组数据看,2025年更像“下行速度放缓的一年”,而不是“趋势反转的一年”。真正的拐点,需要总量、广度和头部省份三个维度同时改善。
附录:31省市2012—2025年趋势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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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1省市2012—2025年趋势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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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1省市2012—2025年趋势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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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1省市2012—2025年趋势图(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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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五险一金:
收入与物价:
GDP:
31省市人口净流动趋势
由于数据公布不全,目前云南,黑龙江,吉林,青海,西藏等省份市一级人口净流动数据暂不做分析。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不做区分分析。
地级市GDP
储备:
投资:
消费:
进出口:
基金:
金融:
地产:
大类资产
股市与上市公司
宏观行业:
汽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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