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一家火锅店,被查出来用了整整一年的口水油。
判决书上的数据是这样的。老板王某某授意店长刘某、打锅工周某某、厨师李某某,把客人吃剩的锅底端回后厨,过滤残渣,提炼熬制,跟新油掺在一起,重新端给下一桌。周某某休息的时候,徐某顶班来干同样的活。五个人,一整年,卖出去的口水油锅底金额二十五万六千多块。
法院判了。老板五年,店长两年,厨师一年十个月,打锅工一年,顶班的六个月。罚金五十二万五,外加公益诉讼赔偿金。
热搜上都在骂缺德。确实缺德。但我想算另一笔账。
二十五万的销售额,指的是一年里所有含口水油的锅底卖出去的总收入。口水油不是纯用,是和新油混在一起的。假设口水油替代了新油的一半,那老板一年省下的油钱,大概也就十万出头。
一个月不到一万块。
为了这个数,他把四个人拖下水,自己也进去了五年。
你肯定觉得这人疯了。一个月省一万块钱就把一辈子搭进去了。但我觉得不是疯了,是很多人做生意的时候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本能反应——能不花的钱就不花,哪怕这个"不花"的成本远比想象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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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油的回收流程你自己想想,有多麻烦。服务员要把客人吃完的锅底端回后厨,不能倒掉,得倒进专门的容器。打锅工要把残渣捞出来,把表面的油撇走,再加热熬制,熬完了和新油按比例兑好。这不是顺手干的活。是每天多出来的整套工序。多一个人力,多一道时间,多一组容器占用后厨空间。万一有客人回头看了一眼后厨,万一哪个员工哪天不高兴了随手拍个视频——每一天都是定时炸弹。
一年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换十万块的油钱。你请个靠谱的厨师一个月工资都远超这个数。
我不是在替他们算账开脱。我想说的是,这五个人里可能有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在图什么。
打锅工周某某被判了一年。他在后厨干了一年最恶心的事——每天对着别人啃过的骨头、泡过毛肚的油汤,过滤残渣,熬制成新锅底。厨房四十度高温,围着滚烫的油锅,全年无休地提炼别人吃剩的东西。一个月工资不会超过五千块。他图什么?老板让他干的,他就干了。他不干可能就丢了这份工。他没有从口水油的利润里多分到一分钱。老板省下来的那十万块钱油钱,大头进了老板口袋。但坐牢的时候,他得跟老板一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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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班的徐某才惨。他就是周某某休假的时候替了几次班。可能就替了几次。可能自己都忘了具体替了几次。平时可能在店里干别的活——切菜、搬货、擦桌子。因为别人休息,他被临时安排去干了这个脏活,然后就因为"多次顶岗",判了六个月。
你说他冤不冤。他肯定知道那油是回收的,但他能拒绝吗。一个顶班的临时工跟店长说我不干这个,店长换一个人顶就是了。他在这个链条上是最后被拉进来的,分钱的时候轮不到他,坐牢的时候一个不落。
这就是打工人最真实的困境。老板做违法的事,命令一层一层往下传,最后干活的是最底层的人。事情败露了,整条线一个都跑不掉,顶班的也跑不掉。但老板省下来的钱,到了打锅工手里,一分多的都没有。
还有一件更荒诞的事。这个店在成都高新区,旁边就是法院。判决书里提到,庭审当天法院特意组织了周围二十多家餐饮企业的老板来旁听。坐在下面看上面五个人挨个被判,老板五年,厨师一年十个月。换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餐饮老板,出了法院大门,第一件事就是冲回店里检查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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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五个人付出的代价其实不止坐牢和罚款。他们成了整个成都高新区餐饮业的普法教材。以后每次有餐饮老板被约谈,被培训,被提醒注意食品安全,可能都会放这个案例。五个人坐在被告席上的照片也许会被做成展板挂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走廊里。一辈子的标签。
回到那个最根本的问题。整件事算下来,老板一个月省了不到一万块,一年省了十万出头。为了这笔钱,他把自己送进去五年,把跟着他干活的四个人送进去半年到两年不等。罚款加赔偿,轻松上百万。店能不能再开是另一回事了,五年不准碰餐饮。出来后四十多岁了,能干什么。
十万块,买断五个人的职业生涯。
你要是坐在那二十多个旁听的餐饮老板中间,看到这个账本,心里会想什么。有些人可能会想这帮人太蠢了,有些人可能会想自己店里有没有类似的事。但所有人在走出法院大门的那一刻,都会很清楚地意识到一件事:这个世界上最贵的东西,从来都是"我以为别人不会发现"。
动这个脑子的人,从头到尾就没想明白过这个道理。他觉得这十万块是自己白捡的。实际上这十万块是标了价的,利息是五个人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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