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其中一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拟录用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澎湃新闻从多方信源核实到,此惠某某与稍早前被核心期刊《戏剧艺术》发布撤稿声明提到存在学术不端的惠某某系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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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某某拟入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
据《戏剧艺术》的撤稿声明称,经专业学术不端检测、原文溯源比对及第三方专家独立鉴定,确认该论文主体内容、论证框架及关键观点表述系对某英文论文的逐字翻译,“且未在文中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标注,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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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编辑部作出的撤稿声明
梳理媒体报道可以发现,一边是惠某某的论文被认定“逐字翻译”抄袭,另一边却是堂而皇之进入了安徽大学的拟录用名单,这无疑给外界留下诸多问号。
其一,也是最直接的问题:安徽大学在公示前,知不知道惠某某论文涉及学术不端?
安大的这份公示是从7月6日开始,而在今年6月份,媒体已经报道了《戏剧艺术》发布撤稿声明一事。声明还表示,涉事作者惠某某承认了学术失范事实,表达了诚恳歉意。显然,期刊撤稿声明时间早于安大的公示时间,也就是说声明发布且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后,安徽大学仍在拟招录惠某某。更值得注意的是,期刊撤稿声明本身和网络广泛传播的惠某某并没有匿去姓名和就读学校。
按理说,安大应该对拟入职人员做过充分的调查与了解,不至于看不见已经公布于网络的“抄袭污点”。尤其是,当前部分毕业生找工作也不容易,在这种背景下,就会更加让人困惑:难道一些高校已经“无人可用”,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到任用有明确“抄袭污点”的毕业生了吗?这对其他求职者公平吗?
而如果真的是事先不知道,那这个工作疏漏,也挺令人震惊的。
其二,既然惠某某的论文涉及不端已是定论,那么惠某某的博士学位还算数吗?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学位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此外,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高校对本校学生的学术不端线索负有主动调查处置职责。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高校还应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并在就业背景核查中如实反映。
那么,就需要追问,惠某某的博士学位是否已经取得?如果已取得,其就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否就其学术不端问题进行过充分讨论后仍决定授予其博士学位?至少从时间线看,发表论文的2025年2月正是惠某某人大博士就读期间。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在学期间论文涉及不端,其导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一些自媒体已经发文爆料了惠某某导师的身份,其在学界的地位不低。那么在惠某某写作和发表涉事论文的过程中,其导师是否存在相应的“参与”或“把关”责任?其所在高校又当如何追究惠某某导师可能存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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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某某被指曾对外展示自己如何写论文、发C刊
学术是社会公器,绝不容弄虚作假。近期,从多所高校启动撤稿论文自查,到“耿同学讲故事”打假论文,社会上对学术不端已经形成了人人喊打的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中,无论是高校、科研机构还是其他学术组织,都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发现问题、承认问题、解决问题,共同构建更加干净、公平、求真的学术与科研环境。
目前,安徽大学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了对惠某某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馈。期待对以上三个问题,有彻底的调查和公开的回应。当然,这需要另一所高校的配合,最好是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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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论文逐字翻译国外作者的文献,还没有进行任何标注,这种行为难道不算学术不端吗?”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惠某某被指,其发表在《戏剧艺术》上的一篇论文,涉嫌逐字翻译抄袭国外一名作者的硕士学位论文。该刊物认定惠某某的论文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标注,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并作出撤稿声明。日前,安徽大学在其官网发布了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惠某某在名单之中,拟入职该校文学院教学科研岗。
12日,记者联系到惠某某本人,其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也未对关于其涉嫌抄袭的文章进行回应。
论文涉嫌“逐字翻译”国外文献被撤稿
创刊于1978年的《戏剧艺术》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
2026年6月,《戏剧艺术》编辑部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则“撤稿声明”,称该刊物近期接到关于已发表论文《夏洛特·吉尔曼的性别一经济关系理论与现代戏剧中的妇女问题》(作者:惠某某,发表时间:2025年第2期)学术不端的举报,依据学术出版伦理规范启动调查程序。
经专业学术不端检测、原文溯源比对及第三方专家独立鉴定,确认该论文主体内容、论证框架及关键观点表述系对Andrew Tolle硕士学位论文Charlotte Perkins Gilman:Naturalist Playwright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May 2012) 的逐字翻译,且未在文中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标注,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核查期间,涉事作者惠某萱承认了学术失范事实,表达了诚恳歉意,并主动向该刊物申请撤回该稿件。最终,刊物撤销了《夏洛特·吉尔曼的性别一经济关系理论与现代戏剧中的妇女问题》一文的发表资格,并立即在相关学术数据库平台对该论文进行撤稿标注。
在刊物认定这篇论文以及作者涉及“学术不端”行为之后,知情人发现,安徽大学在2026年7月发布了一份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惠某某拟入职该校文学院教学科研岗,公示期为7月6日—7月12日。
知情人向该校纪委和人事处打电话和发送邮件反映异议,认为惠某某既然是被公开撤稿的抄袭作者,学术不端行为也被核实,希望学校能够不予录用。但此邮件在公示期内并未获得回复。
7月12日,记者多次联系公示名单下方预留的安徽大学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电话,电话拨通后暂未有人回应。
“学术不端”行为未被处理
学生质疑
7月12日,多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惠某某的处理不合理,在他们看来,“这篇论文就是利用跨语种信息差与未刊学位论文,来躲避查重与人工审查。论文被撤稿了,她却没有受到相关处理。”
学生马雯(化名)告诉记者,她对惠某某的《夏洛特·吉尔曼的性别—经济关系理论与现代戏剧中的妇女问题》一文与Andrew Tolle的硕士论文进行过不完全比对,发现前者译文多处将Andrew Tolle的硕士论文逐字翻译,并且观点和结论一个都未更改。她还发现,惠某某的论文对于直译和引用部分,都没有进行引用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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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相关抄袭证据梳理报告
马雯说,惠某某在学校要比她高几届。据他们了解,惠某某的论文在6月份被撤稿之后,只是学生内部之间在传,但是学校并未有过实际性的处理通报,“这个时间节点其实很微妙,因为不同的学院给学生发放双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一样,而6月份发的撤稿声明,但是7月份安徽大学就录取了,说明惠某某拿到了双证。”
马雯告诉记者,惠某某平时在社交平台上运营着一个账号,“专门传授比较文学概论复习方法、考研和介绍C刊论文发表经验之类的。”事发后,惠某某清空了社交账号,目前仅存零星截图。记者注意到,在被曝出抄袭前,惠某某曾在小红书发布大量有关“C刊发表”与“CSC申请”的推文,并提供付费咨询服务。截至惠某某清空其账号前,其橱窗内售价为500元的申请咨询销量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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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雯称,这是惠某某的个人社交账号
“她平时的文章就介绍说自己发过很多C刊,甚至说三四天就能写好一篇论文,还都能发表。”据马雯提供的一份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惠某某发表的论文结果显示,其在2022年—2024年期间,发表过多篇论文,且都发表在“C刊”上,有些还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们都不清楚,她为什么这么能写,还发了这么多。”
马雯告诉记者,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高校对本校学生的学术不端线索负有主动调查处置职责。同时,在期刊都发了撤稿声明并明确学术不端事实的情况下,学校并未执行暂缓程序,照常发放双证,违反学位授予的法定程序要求。
当事人回应:暂不接受任何采访
马雯告诉记者,惠某某博士期间的导师为该校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教授范方俊,巧合的是,范方俊本科就毕业于安徽大学。
7月12日,记者向范方俊工作邮箱发送邮件,询问关于网络反映学生惠某某论文抄袭一事,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同时,记者也添加了惠某某的微信,在向对方表明身份和来意后,惠某某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
据澎湃新闻7月12日报道,安徽大学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安徽大学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已经注意到了对惠某某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馈。惠某某录用一事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公示期间主要是接受各种反馈信息,待公示期结束之后,会对各个渠道反馈的信息启动核查程序。同时,安徽大学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也接到了相关反馈,目前正对当事人信息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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