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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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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可知,在《禹贡》等文献所记“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前,“九州”的地域范围基本指的就是先秦文献所说的“有夏之居”,且“夏后”为“九州”的对音,由此可见,“禹画为九州”的传说应当略有一些较为可信的历史素材和依据,并非为周代人的凭空杜撰。再依据文献记载和田野考古资料进行考证得知,夏族早期活动中心位于河南嵩山南北,从而对姜亮夫先生早年阐发的“冀州即九州”说提出重大质疑。战国时期《禹贡》《周礼·职方氏》《吕氏春秋·有始》等文献中名称具体化的“九州”是以战国时期存在的几个大国、古国为基础,其和“禹画九州”的传说毫不相涉。关于“九州”的讨论,众多学者往往受前期研究的影响,先入为主进而得出结论,这种“走出疑古时代”错误理论误导下的盲目信古、复古,必然给中国古史研究造成一系列新的混乱,极不利于“禹画九州”传说之后诸多真实历史信息的科学揭发。
关键词:大禹;九州;有夏之居;大国;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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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界对“大禹与九州”这一学术专题的思考由来已久。近代古史辨运动兴起以来,已经很少有人再相信《禹贡》《周礼·职方氏》《吕氏春秋·有始》等先秦文献所记九州与传说中的大禹有关,然迄今为止,仍有相当多的学者确信《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所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这个基本事实“是可信的”。与此同时,大量赞同“禹画九州”这个基本事实可信的学者,也各从不同角度,对传说中的大禹和原始九州之间的关系做出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解说,其中某些解说已揭示出若干历史的真相。可迄今为止,由于先秦史料的极度贫乏及固有的复杂性,有关该问题的不同见解,仍分歧颇大甚至完全对立,因此,这仍是困扰学术界的一繁难问题,有必要在新的学术环境下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探讨。
一、战国以前用作专称的“九州”
及其与夏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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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禹贡》《周礼·职方氏》《吕氏春秋·有始》等文献中“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前,战国之前的文献和青铜器铭文中之“九州”分别有泛称和专称的区分。如《诗·商颂》中的“九有”“九围”,《国语·鲁语》中的“九土”,历代注疏家多释为“九州”。顾颉刚先生认为,春秋时期青铜齐侯钟铭叙述商汤“咸又(有)九州,处禹之堵(都)”之“九州”,“正可与《左传》的‘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相联贯”,并进一步考证说,“春秋时人分天下为九州的观念,确是起于孔子之前的”。
然而不少学者亦注意到,“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前另有用作专称的“九州”概念。其中《国语·郑语》《左传·昭公四年》中分别提到西周、春秋时期的“九州”。《国语·郑语》记载幽王之世,郑桓公因王室政局动荡询问史伯,郑国迁徙至“谢西之九州,如何”。《国语·郑语》所言“谢西之九州”,韦昭注曰:“谢,宣王之舅申伯之国,今在南阳。谢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曰州。”顾颉刚先生引《诗·大雅·崧高》“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为证,以证“韦《注》自是可信”;并引《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宛,故申伯国,有屈申城”之记载推测,“今河南省的西境,那边在周代有九州”。综上可知,顾先生的解释基本符合西周时期的历史实际,西周时期在今河南南阳西部一带有一个“九州”之地,显然是可信的,惟韦昭以“二千五百家曰州”解释“谢西之九州”之“州”,绝大多数学者以为“是不对的”。
《左传·昭公四年》则记载,楚王使椒举如晋求诸侯,晋侯恃晋国险阻与多马,欲不许。司马侯劝说道:“四岳、三涂、阳城、太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是不一姓。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恃马与险,不可以为固也。”此“九州”,杜预未予注释,顾颉刚先生通过对四岳、三涂、阳城、太室、荆山、中南一系列地名的考证,推论“这一个九州的区域极像汉的弘农郡”,又说,“这个‘九州’是九个州的集合之名呢,是很多州的集合之名呢,还是一个地方的专名呢,我们无法知道”。徐中舒先生则以为,“其地为夏人所居,共工所霸,陆浑所迁”,大致相当于“《逸周书·度邑篇》所载有夏之居”。以后,辛树帜、郑杰祥等学者普遍赞同徐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则材料中的“九州”显然均是专称地名,和前举用作泛称的“九有”“九围”,以及战国以后名称具体化的“九州”,有着较大的差异。而《国语·郑语》之“谢西之九州”与《左传·昭公四年》司马侯所论“九州之险“的“九州”之间,有何联系,则颇难说得清楚,但其均在文献所记“有夏之居”范围内,则是毫无问题的。除了上举司马侯所说“九州之险”的区域范围与《逸周书·度邑》所言“有夏之居”的范围颇为相同外,《史记·货殖列传》另言及:“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南阳西通武关、郧关,东南受汉江淮。宛亦一都会也。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交通颍川,故至今谓之‘夏人’。”显然《国语·郑语》所说“谢西之九州”同样在“有夏之居”范围内。正因为此,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推测,“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前的西周、春秋时期,用作专称的“九州”,其区域范围基本上指的就是先秦文献所说的“有夏之居”。
早期文献所记“九州”与夏的关系,徐中舒先生还从语言学角度为以上推论补充一重要旁证:“夏后为连称之词,与《史记·五帝本纪》的荤粥、《匈奴传》的浑庾(《汉书》作浑寙),《赵世家》的休浑,贾谊《新书》的灌寙,并是九州的对音。”由此可知,《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所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应当略有一些较为可信的历史素材和依据,并非周代人们毫无根据的凭空杜撰。
二、“冀州即九州”说之再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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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世纪30年代,姜亮夫先生在《夏殷民族考》一文中,结合语言学和文献记载,较早阐发了“冀州盖即九州”说。以后,姜氏将《夏殷民族考》一文阐发“九州”的部分文字略加修改,析为《释禹与冀》《九州说》两文,收录于沈善洪、胡廷武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姜亮夫全集》之二十《史学论文集》(按:《九州说》又收录于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古史学论文集》)。今综合以上材料,择其要者,将姜氏“九州说”的主要论点、论据,略述如下:
1.夏民族中心传说地点是冀州,殷民族的中心传说地是豫州,这是伪九州说中最可靠的两州。
2.冀是个象形字,不是形声字,冀为虫属,则以禹为宗神之夏氏族,取以命其居息之所而曰冀州。
3.冀州约当今山西、河北、河南北部一带,盖即夏族渊源之地,古代以其为中土,代表华夏,如后世以京都代表国家。
4.自以九为数名之义,而九之本义废,于是此传说中之九州,遂自夏民族所据之冀州扩而为八,自以九州之名表华夏,而冀为华夏之通称遂不复见。
目前绝大多数学者赞同王湾三期文化和新砦期遗存是夏王朝建立前后夏族的文化遗存。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全面展开,古文献所记夏族早期的活动中心地区在嵩山南北地区,正在王湾三期文化和新砦期遗存的分布范围之内。“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后冀州的范围,《吕氏春秋·有始览》说:“两河之间为冀州,晋也。”《周礼·职方氏》说:“河内曰冀州。”李民先生认为,《禹贡》冀州的范围,“至少应包括现今山西中、南部;河南北部;河北的中、南部。而其中心地区则在山西南部”。尽管这一区域范围内有“禹都安邑”及“大夏”“夏墟”等地名,但仅仅据此就断言“夏民族中心传说地点是冀州”,“冀州······盖即夏族渊源之地”,显然问题不少。相比之下,今嵩山南北地区的夏族传说更为丰富,尤其是《世本》和《竹书纪年》等先秦文献“禹都阳城”“禹居阳城”“禹都阳翟”等传说,不断得到田野考古资料的印证。1977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登封告成镇的王城岗遗址,发现一座东西并列的龙山文化城址。西城保存较好,其东墙亦即东城的西墙,东城大部分已被五渡河水冲毁。在城内发现夯土建筑遗存和填埋2—7具人骨架的多处夯筑奠基坑,还发现有青铜器残片。城址的年代距今4000年左右,属于夏代纪年之内;地址的地望近于“禹居阳城”“禹都阳城”“夏都阳城”的范围。2002年和2004年,在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发现一座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晚期大城址,这是目前在河南发现的最大的龙山文化城址。龙山文化晚期的遗迹还有祭祀坑、灰坑等。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等,以陶器为主。王城岗大城的发现,为早期夏文化研究和禹都阳城的确认提供了重要数据。有的专家认为王城岗大城可能即是“禹都阳城”。1979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颍河两岸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火龙乡瓦店村东部和西北部的瓦店遗址。1980年、1981年和1982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曾对瓦店遗址进行过三次发掘,发掘面积700多平方米,发现遗存的时代主要为龙山文化时期。1997年4—5月,因“夏商周断代工程—夏年代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需要,由方燕明负责的“夏代年代学研究—早期夏文化研究”专题组对瓦店遗址又进行了发掘和钻探,瓦店遗址已探出的面积达20万平方米。考古工作者认为,该遗址包含有龙山文化早、中、晚期遗存,并以龙山文化晚期遗存为主。其考古学文化归属当为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王湾三期文化晚期遗存,正是目前探讨夏文化的重要对象之一。此遗址面积较大,所见遗迹、遗物档次较高,如以IV F8为代表的地面起建的大型建筑基址、V T1H116奠基坑的发现以及大卜骨、玉璧、玉铲等玉器和精美的陶酒器如觚、瓶、鬹、盉等的出土,都表明瓦店遗址是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的一处级别较高且十分重要的遗址。文献记载的阳翟地望就在禹州市境,学术界许多人均认为在区内发现的瓦店遗址从其年代和遗存特征看,均有可能与钧台、阳翟有关。综上可知,“夏民族中心传说地点是冀州”“冀州······盖即夏族渊源之地”等推论作为姜先生立论的基础,显然并不牢靠,而其在此并不牢靠基础之上所阐发的“冀州盖即九州”说,自然就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三、“禹画九州”传说的发生与
“九州”名称具体化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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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前所论,“九州”名称具体化之前,无论就相当于早期“九州”之域的“有夏之居”,抑或是“九州的对音”的“夏后”,似乎都可以为“禹画九州”的传说找到一点点史影。然而,早期文献中用作专称的“九州”,和名称具体化的“九州”,在内涵上毫无关联,显然,早期文献中有“九州”专称并不能为“禹画九州”的传说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然“禹画九州”传说的发生及《禹贡》《周礼·职方氏》《吕氏春秋·有始》等先秦文献“九州”名称具体化的过程,无疑是学术史上一颇值得深入探讨的论题。
在20世纪30年代,顾颉刚先生推测,“偏隅的九州变为禹迹的九州,似乎是春秋中叶的事”。此后,郭沫若先生也曾注意到,“卜辞中无九州之痕迹,金文除齐侯镈钟一例外,决未有见”,并由此推测,“九州之说不得在宗周以前,且不得在春秋以前也”。“九州之分划盖春秋时某一大师之私见,传其学之弟子各敷衍为文,故小有出入耳。”郭先生尤其举证《禹贡》“九州”之不可信:“虞可无论,即夏之存在亦尚无古物可征。纵令存在,其疆域断无《禹贡》所言之广大;其文化程度至高亦无过新石器时代之末期,断无《禹贡》所言者之夸诞也。《禹贡》之为伪······其构成当在春秋、战国之际,作者或本系戏为寓言,无心作伪,后之未深考者乃录之为正史也。”总的来看,郭沫若先生似乎已将问题的关键基本讲清楚了,但由于第一手资料的极度匮乏,仍有一些枝节的问题和相关的疑问长期困扰着学术界。
如“九州”名称具体化的背景,顾颉刚先生曾较早论及:“到战国时,因吞并的结果,小国之数日减,仅存几个强国(如秦、楚)或古国(如周、卫),约略与九州相当,遂使九州之说益臻具体化,而有《禹贡》等分州之书出现。”以《禹贡》“九州”为例,史念海先生认为,《禹贡》“九州”反映的是战国前期孟子所说的“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的局面;陈连庆先生亦综合文献记载和相关金文资料,断定《禹贡》“九州的命名是以秦、晋、秦、楚、越等大国的同时存在为其前提的”。以上诸家虽然关于《禹贡》著作年代的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均认为,名称具体化的“九州”映射的是战国时期的几个强国、古国,显然是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的。既然学术界较为普遍地以战国时期几个大国、古国为《禹贡》“九州”的历史基础,那么《禹贡》“九州”自然就和早期文献所提到的相当于“有夏之居”的“九州”毫无关系,换句话说,《禹贡》“九州”虽假托大禹,而实际则与大禹无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学家邵望平先后在《九州学刊》第2卷第1期(1987年9月)、第2卷第2期(1988年1月)连续发表《〈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兼说中国古代文明的多元性》和《〈禹贡〉九州风土考古学丛考》两篇文章,试图利用考古学的成果,对《禹贡》“九州”做出新的解释。作者的基本观点可以简单概括为,“九州”既不是古代的行政区划,也不是战国时的托古假设,而是自公元前两千年前后就实际存在的、源远流长的、自然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不论《禹贡》最终成书于哪朝哪代,“九州”篇是有三代史实为依据的。我们认为,邵氏先入为主式设定的“自公元前两千年前后就实际存在的”“九州”,是否人为划分出来的,其和后起发生的“禹画九州”传说之间究竟有无关联,答案似乎已很清楚,已无继续辩论的必要。近年来,受邵氏“九州”是“自公元前两千年前后就实际存在······自然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九州篇是有三代史实为依据的”等推论的影响,少数学者将大禹和名称具体化的“九州”再次建立起联系。尤其是近年来在对上博简《容成氏》“九州”的讨论过程中,如有的学者指出,竹书反映的“九州”在禹治水以前即已存在;有的学者推断,“《容成氏》九州排列······这个次序或许就是大禹治水的次序”;更有学者考释《容成氏》“九州”,首先认定大禹所治之“河”即是先秦时期流经今河北中部的大河,以《容成氏》地名比附《禹贡》水系。由此可见,“走出疑古时代”错误理论误导下的盲目信古、复古,必然给中国古史研究造成一系列新的混乱,极不利于“禹画九州”传说之后诸多真实历史信息的科学揭发。
作者:周书灿
来源:《南都学坛》2015年第5期
选稿:耿 曈
编辑:宋柄燃
校对:杨 琪
审订:汪鸿琴
责编:江 桐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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