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善县2026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告知书广大务工群众:
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永善籍跨省或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动力)。县人社局、县林草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停后方可享受,外出务工时间与公益性岗位时间不得重叠。
二、补助标准
跨省务工人员按照300元/人的标准补贴;省内跨市务工人员按照200元/人的标准补贴。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仅可享受1次,不得重复享受。
三、所需资料
(一)能够正常使用的申请者本人云南省社保卡(此项只要确保正常使用即可,不用提交资料)。
(二)务工收入证明(附件1)、劳动合同(协议)、2026年连续至少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务工人员提供其中任意1项均可,务工人员身份证正面需放在务工证明材料空白处一并拍照。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由务工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经务工收入证明(附件1)等相关材料。
(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乡镇(街道)复核。
(三)复核。乡镇(街道)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乡镇(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兑付。由县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人云南省“一卡通”银行账户(申请者本人必须确保云南省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否则无法正常匹配“一卡通”银行账户导致打款失败)。
五、相关事项
(一)自此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务工群众抓紧申报。
(二)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违规套取奖补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1:务工收入证明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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