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90,证券简称:同飞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9日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会议地点为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显示,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04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9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20,887,240股,占比70.6049%;网络投票股东及授权代表82人,代表股份153,248股,占比0.0895%。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见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1,030,748 99.9920% 8,000 0.0066% 1,740 0.0014%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1,023,108 99.9885% 12,200 0.0101% 1,740 0.0014%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1,023,108 99.9885% 12,200 0.0101% 1,740 0.0014%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1,023,108 99.9885% 12,200 0.0101% 1,740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方面,四项议案的中小股东同意比例分别为93.6484%、90.7010%、90.7010%、90.7010%。其中,涉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三项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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