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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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间,卓然股份(688121.SH)公告披露,其股票将于7月6日继续停牌一日,7月7日起正式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卓然。
此前,卓然股份于4月28日披露提示公告,审计委员会三名委员针对2025年年报相关事项投出反对票,年报因此无法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截止日为每年4月30日,逾期未披露的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强制停牌,停牌周期上限为两个月。卓然股份股票自5月6日起进入停牌状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珊珊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审计委员会否决年报不能作为上市公司逾期披露的法定免责事由,还会凸显公司治理漏洞。
在长达两个月的停牌窗口期内,卓然股份方面多次发布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与审计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就年度报告中的存疑事项进行合理性解释,提供业务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推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争取尽快形成审计委员会认可的《2025年年度报告》,并再次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
然而,截至7月5日停牌期满,卓然股份仍未出具满足审议标准的年度报告,最终触发规范类退市预警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卓然股份股票于7月6日继续停牌1天,于7月7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卓然股份公告,审计委员会否决年报主要源于三大方面原因。一是审计层面对公司2025年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多项业务商业实质存重大疑问;二是公司及实控人2025年12月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潜在法律处罚对企业持续经营造成的影响无法评估;三是审计委员会要求针对重点供应商往来交易真实性、成本核算准确性、相关服务项目商业逻辑出具第三方专项核查报告,目前缺少具备佐证效力的第三方核查文件。
卓然股份于2025年12月20日公告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5031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立案。
2026年5月7日,卓然股份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同时,叠加此次年报逾期也触发退市风险。
庞珊珊解释,依据2026年4月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规定,公司当前面临规范类、重大违法类两类独立退市路径,二者并行生效、互不抵消。
庞珊珊分析称,若公司因逾期未披露年报先被交易所终止上市,证监会针对历史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程序仍会独立继续开展,退市不免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规范类退市以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治理失效为触发标准;重大违法类退市以财务造假、欺诈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生效处罚为认定前提,两套上市规则条款相互独立。
针对此次年报逾期及被立案调查相关事宜,记者致电卓然股份方面采访,该公司相关人士回应称,目前处于监管静默期,不便接受采访,所有信息以公司官方公告为准。
庞珊珊提示投资者,因公司历史信息披露违法而遭受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庞珊珊表示,退市不会消灭投资者的索赔权利,但会大幅增加胜诉后的执行难度。按照退市相关规则,公司退市后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的除外)。退市不消灭赔偿权利,但是退市后公司持续经营、现金流、资产偿债能力大概率恶化,即便投资者胜诉,判决款项或存在极大执行困难。
公开资料显示,卓然股份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模块化、集成化制造,为石油化工、炼油、天然气化工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2025年前三季度,卓然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65亿元,同比下滑18.80%;归母净利润5955.51万元,同比增长74.55%。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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