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8日),@周深工作室 公布周深名誉权维权案件进展:
关于侵害周深先生名誉权系列纠纷案件,现已收到法院胜诉判决。针对侵害周深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我方维权态度始终明确,相关案件正依法有序推进,取证及维权工作持续进行中。对于任何侵权行为,我们将坚持依法维权,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友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
@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发文表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耿*、薛*、钱*、王*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言论缺乏事实依据,超出合理评论边界,对周深先生名誉权造成侵害。故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周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置顶发布于被告的新浪微博账号主页,持续保留时间为十日),并赔偿原告周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维权合理支出。
上述4起案件中,3起案件判决已经生效。代理律师后续将密切跟进前述判决的执行情况,以维护周深的合法权益。
周深及其工作室向代理律师表示,维权是为了澄清事实、维护权利、推动网络环境改善,本次系列案件中获得的赔偿款项将全额捐赠公益机构,代理律师后续亦将跟进捐赠事宜。
![]()
![]()
公开资料显示,周深,1992年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成长于贵州省贵阳市,中国内地男歌手、音乐制作人,代表作《大鱼》《灯火里的中国》《小美满》等。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整合:南都官微运营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