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娟
![]()
近日,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联动大同街社区工作人员,成功调处一起老兵遗产继承纠纷,用一纸调解书守住家庭温情,切实维护老兵生前心愿。
基本案情
家住桐柏县城关镇大同街的老人张某,1934年出生,曾参加抗美援朝战争,服役25年,为国家奉献了青春。2011年,老人因病去世,留下位于桐柏县城关镇大同街一套房屋(建筑面积86平方米)。老人去世前,因身体状况不佳,曾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屋留给长期照顾自己的二儿子张某义。老人与妻子胡某(现年88岁)育有四名子女:长子张某海长期在外工作,次子张某义、长女张某琴、次女张某红均在本地生活。其中,张某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悉心照顾父亲直至离世;张某琴、张某红虽未长期照顾,但经常回家探望;长子张某海受异地工作限制,每年回家次数有限。
老人去世后,房屋继承问题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张某义作为原告,向桐柏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依照父亲遗嘱继承房屋相应份额。长子张某海认为,按照法律规定,遗产应均等分配,且自己作为长子,也应享有继承权,不同意将房屋全部归张某义所有。两个女儿则表示,父亲生前主要由张某义照顾,且口头遗嘱明确房屋归二哥,同意将房屋份额赠予张某义。母亲胡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认可张某义的多年悉心照顾,对继承问题明确表态归二儿子。
法院调解
案件流转至诉调对接中心后,办案团队考虑到该案涉及家庭亲情,且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为避免矛盾激化,决定联合大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联动调解。
调解小组先行核实案情细节:一方面与张某义细致核实多年赡养照料细节,联动社区走访街坊亲友,佐证老人生前口头遗嘱的真实过程;另一方面向长子张某海逐条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相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未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亦可不均等。调解人员向张某海讲明,张某义长期照顾父亲,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多分遗产的权利。
在情理沟通上,社区工作人员结合日常走访见闻,讲述老人张某生前常念叨“二儿子最孝顺”,张某义夫妇照顾细致贴心;而张某海虽在外工作,但对父亲的思念和孝心并未减少,只是客观条件限制。调解小组建议,张某海可定期回家探望母亲,弥补未能长期照顾的遗憾,同时张某义承诺会善待母亲,让老人安度晚年。经过多次沟通,张某海逐渐理解弟弟的付出,也认可了父亲的遗嘱意愿。
最终,在法院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联动调解下,张某海同意将父亲在房屋中的份额归张某义所有,长女、次女也表示支持。认为既尊重了父亲的遗愿,也兼顾了各方的权益。母亲胡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表示百年之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归二儿子所有。桐柏法院据此出具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家事遗产纠纷是基层治理高频案件,此次联动调解,是桐柏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与基层社区治理相结合的具体实践。案件办理全程,法院坚持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双向发力,严格遵守关于遗嘱继承和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兼顾家庭亲情特殊属性,平衡法理刚性与人文温度。
下一步,桐柏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度联动社区、网格基层治理力量,持续推行“法院+社区”联动调解模式,以“法理情”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要确保那些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老兵们能够安享晚年,用心办好涉老兵家事案件,不让他们的奉献被遗忘,不让他们的遗愿被辜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