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2岁程序员,周六在家加班,突然晕倒尿失禁,送医后抢救无效。抢救的时候,公司技术群还在给他派活。公司给了家属45万,说是"人道主义支持",要求家属别对外说。
高广辉,2019年入职广州某电子科技,做软件开发,后来升了部门经理。
2024年调了新部门,人手不够,他一个人要同时扛好几个岗位的活,经常加班到深夜。
底薪只有3000块,月薪税前2.9万到手1.9万,全看绩效。
他妻子说,每天7点出门,晚上11点回家,通勤路上还要接客户电话、开线上会议,
连备孕都顾不上,妻子深夜催他回家,他凌晨一两点才说"马上到"。
2025年11月29日是周六,高广辉早上告诉妻子"今天有工作任务",
他前一天刚修订了任务文档,4项任务截止日期就是29号。
上午,他在客厅处理工作时突然晕倒,跟妻子说自己站不起来,尿失禁了。
他还能自己换了裤子穿上鞋,还叮嘱妻子带上电脑。
9点14分,120到了,9点46分送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下午1点,宣告临床死亡,死因是呼吸心跳骤停,疑似阿-斯综合征。
而在他抢救期间,10点48分他被拉进了一个微信技术群,11点15分群里有人发消息"帮忙处理一下这个订单"。
他死后8小时,晚上9点09分,还有同事私聊他:"周一一早有急任务,今天验货不过,要把这个改下。"——还在给他派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026年2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出具了认定书,认定高广辉视同工伤,工亡待遇116万余元。
"视同工伤"意味着损害本身难以证明是工作直接造成的,
但出于公平和保护劳动者权益,参照工伤处理。
扎心的是,公司提倡"无边界协作",实际要求员工24小时待命,而高广辉的底薪只有3000块,加班费一毛没拿过。
他不是"猝死",他是被"耗死"的。
那公司又做了什么呢?第六天给了家属45万,签了协议,家属后来发现这钱里还有限制条款,就是不能说公司坏话。
公司还弄丢了他的遗物,家属去要,公司说"丢了,可以给你买新的"。
高广辉的妻子另案起诉,要求撤销协议。
2026年7月8日,这个案子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开庭。
家属起诉公司不合理加班导致死亡,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
116万的工亡待遇是国家给的,不是公司赔的。而那个45万的"人道主义支持",家属认为根本不是赔偿,是封口费。
你觉得,一个底薪3000块、24小时待命、没有加班费的员工,他的命到底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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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上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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