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福才社区恒大名都小区业主向问政江苏反映,小区规划的业主活动用房长期被物业对外出租,导致全体业主无专属公共活动场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尽快将业主活动用房归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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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该小区交付以来,业主一直在内部会所的大厅里开展休闲活动,例如打牌、纳凉等。今年3月,开发商资产清算,会所被收回,业主失去了固定的公共活动空间,这才想起来小区原本就规划了专属的业主活动用房,却始终未对业主开放使用。业主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小区业主活动用房分布在9号楼的三楼和四楼,两层楼规划面积共计1900.73平方米,包含1660.89平方米的业主活动用房,以及239.84平方米的物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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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和四楼的业主活动用房都被物业对外出租了,单套房屋月租金在1000元以上。”业主李先生说,为了证明大家反映的情况属实,部分业主还拿到了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且三楼整层都是业主活动用房,经常有业主看到三楼的租户点外卖、拿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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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记者就此事联系盐渎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坚称,“物业对外出租的房屋属于物管用房,目前我们已经与物业沟通,将尽快归还给全体业主。”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华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徐立成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无论是规划明确标注的业主活动用房,还是物管用房,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资产,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就将这类房屋对外出租,本身就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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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福才社区刘主任告诉记者,9栋楼内部全部是一间间的公寓,物业打算先在三楼提供几个房间供业主使用,同时物业作出承诺,如果业主不同意物管用房对外出租,现有租户租约到期后将不再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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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进入夏季,降雨频繁,气温攀升,业主亟需一个固定的休闲娱乐空间。记者就业主活动用房开放时间致电恒大名都小区物业负责人徐经理,对方表示正在开会,稍后回电。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回复。业主什么时候才能用上属于自己活动场地?问政江苏继续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问政江苏记者 王塞塞
来源 问政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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