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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广东陆丰市南塘镇白山村村民林赛桃等13人,因举报、现场阻拦村内山体石料开采,被控寻衅滋事,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全流程,其中9名涉案村民,检察机关最终撤回起诉,目前该9人已全部办结国家赔偿申领流程,每人获赔金额30余万元至40余万元不等。
从公开报道披露的情况看,涉案9人行为应认定没有涉嫌违法,或者涉嫌违法而构不成刑事处罚。对此,青锋认为,有关方面应该围绕此案来一次公开释法,让老百姓能够真正明白依法维权和违法之间的边界,不再因激情维权而越过法律红线。
青锋所谓的激情维权,特指老百姓在感觉自己权益遭到侵害后,凭着自身感情和认知,冲动性采取相关措施,而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或不自觉,抑或无意越过了法律规定的边界,让维权变成了违法。
梳理广东陆丰这起案件,应该说事出有因。据公开报道,因修建高速铁路的人员开采石料爆破,爆炸声大,让不少村民的房屋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出现了裂痕,引发当地村民不得已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开的报道还证实,开采石料的高速铁路人员,实际上涉嫌违法。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在一份向陆丰市政府上报的《关于群众举报中铁广州工程局汕汕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非法开采线索的核查情况报告》中称,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发现铁路项目部未经批准,自2020年12月起擅自占用位于白山村委会塔仔村的2万余平方米土地挖取土石用于铁路建设,随即向铁路项目部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遗憾地是,政府有关部门依规下达的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并没有被开采石料的高速铁路人员所重视并执行。倒是在举报没有效果,通过网络发声维权,或去矿场维权抗议、阻拦石料运输的一部分村民被抓捕。
被抓捕的13名村民,一审均被以寻衅滋事判刑一年多到两年多不等。所有被判刑的村民提起上诉后,其中4人被认定寻衅滋事罪成立,其中2人被改判有期徒刑8个月,2人免予刑事处罚。另外9人,汕尾中院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在案件重审阶段,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2026年5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9名村民陆续领到赔偿金。
综合上述媒体报道公开的情况,可以发现,这是一起涉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最终被指涉嫌违法的案件。但其中不能不公开指出的是,这些维权的百姓,阻止的是一起违法行为。也即村民阻拦施工的对象,是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实、下达停工文书的违法施工行为。由此不能不让人问一句:公民阻拦已经被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行为,何种情形属于合法自力救济,何种情形构成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阻拦行政违法行为,是否能够推定行为人主观存在寻衅滋事故意?
青锋认为,有关方面在公开这一案例的同时,应该以案释法,让更多人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或者明白维权的界限应该在哪里。 尤其是要厘清施工方行政违法,与村民现场阻拦行为的因果关系,界定群众维权诉求是否合理;公开明确合法举报、信访维权,与现场阻拦、围堵施工的行为边界,划分正当维权与过激维权法律红线;同时释明行政机关责令停工无效后,群众合规救济路径,告知群众遭遇行政履职失灵、企业违法不改时,应当启动行政履职诉讼、申请司法强制执行,而非现场自行阻拦。
不可否认,行政机关查实企业违法、下达停工指令,但违法行为持续存续,极易让群众产生公权力救济失效的认知,进而采取自力救济。
但此案必须明确:阻拦违法行为不等于行为全部合法,法定救济渠道失灵,不能成为突破治安管理、刑事法律底线的免责事由。 此案裁判、赔偿结果尘埃落定,但法理争议并未平息。
相关部门不能仅办结案件、发放赔偿,回避法律释明工作。唯有完整公开案件逻辑、细化维权法律边界,才能消除公众法理困惑,既避免群众遭遇权益侵害后,盲目采取激情维权引发刑责风险;也倒逼行政执法环节履职到位,杜绝行政文书空转、执法整改落空,从两端减少同类矛盾,守住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双向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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