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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写你想读的文章》
田中泰延 著
人民邮电出版社
你有多渴望引起读者共鸣
迈克尔·杰克逊有一首经典歌曲《镜中人》,这首歌表达的主题是“你想改变世界吗?如果想,那么你必须先改变镜子里的人,也就是说改变你自己”。人们总是希望把自己的想法传递给他人,让别人理解自己。在本章中,我将说明这种做法为什么是错误的。当你每天早上出门时,按照自己的喜好穿衣打扮就可以了,无须考虑别人的眼光,写文章亦是如此。
写作的受体1:不必设定读者对象
无数的写作教程都在强调“作者必须明确地设定写作目标”。所谓“目标”,是指写作的受体,即读者,但是我们有必要这样做吗?
假如步入天命之年的男性掌握了“引起20多岁的女性共鸣的写作方法”,那么他一定会受到年轻女性的青睐,这样的男人才不会孤身一人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写文章。
把读者当作一种“目标”来看待,这本身就很庸俗,就好比我们不能把射击和写文章混为一谈。就像社交媒体上充斥着网红爆款照片一样,有的写作教程甚至教大家如何写出爆款文章。我想对言必称爆款的人说,你们就是苍蝇。
还有的教程说“写文章如同给某个特定的人写信”,这样就能传情达意。乍一看,这种说法似乎挺有道理,但是如果我们想把某件事告诉某个人,直接发LINE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写信。
让特定的对象明白我们想要表达的内容并非易事。作为文案,我在广告行业摸爬滚打了24年,每天都被所谓的“目标”包围着,比如“写一篇文章,向30多岁的女性宣传××西服的优点”,“为××零食构思几句能够吸引中学生的广告词”。尽管这些广告花费了高昂的制作费用,但是最终被投放在电视、报纸等不特定受众的地方,并没有精准地传递给特定对象。
广告行业的业内人士自发组织了一个名为“满员剧场御礼座”的剧团,上演过名为《会议》的戏剧。其大致剧情如下:某啤酒公司的宣传主管打算把产品卖给特定的消费者群体,他提出的广告文案是“夜半时分,美人出浴,一杯生啤”,但他的上司批评他:“你用‘美人’排除了男性,‘夜半’排除了白天,‘出浴’又把时间限定在晚上的几十分钟里,我们会损失多少顾客?赶快改成‘大家的生啤’!”
总之,我们没有必要设定读者属于哪部分群体。自己的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当然是自己,如果自己读起来都觉得没意思,那么写这篇文章本身就是白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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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图:电影《蓝鹭》
写作的受体2:若别人已经写过,我们当读者就好了
“自己读着有意思的文章”是指“自己创作的、还没有人读过的文章”。
比如在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会不停地思考,“这个画面很有趣”“这个场景有点儿问题”,换言之,我们根据电影展现的事象形成了意象。
但是,以电影为主题的期刊、杂志不在少数,《电影旬刊》《电影秘宝》等杂志经常刊登专业影评人的文章,人们还能从广播和视频网站上了解电影的相关信息。在社交媒体上,电影评论和观后感等文章也多如牛毛。
如果别人已经用更加丰富的辞藻写出了你的所思所想,或者详尽地解释了你的疑惑,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再写了。因为在网络世界中,与他人雷同的东西不会收获好的反响,“这和××说的是一回事嘛”。你若打算靠“模仿”别人的文章来赚钱,你即将迎来的不是点赞,而是警察或著作权人的律师函。
“我想表达的东西还没有人写过,只能我自己来写了。”站在读者的立场上写出自己想读的文字,这才是我们写作的出发点。
正如上文所述,在现代社会,人们对时事新闻的评论,事件或事故的思考,电影、电视和图书的感想以及事象的解说等,在一瞬间就能传遍互联网的每个角落。因此,写出具有原创性的文章变得难上加难。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作者,我们也更轻松了,不必再去炒别人的“冷饭”。如果没有特别新颖的见解或尚未解决的疑问,我们只需要当一个读者。即便你把在别处读过的内容费尽心思地拼凑成一篇文章,读者也不会感兴趣,你自己也不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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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受体3:依靠写作获得社会认可是不划算的
有的人说自己喜欢写文章,我实在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对我来说,世界上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写作。我最喜欢的事是吃咖喱饭,往后排到第1863位才是写文章。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比写文章更麻烦的事情了。相比之下,跑马拉松都比写作轻松。成千上万名的选手兴高采烈地跑完了东京马拉松的全程,但假如我们在参赛条件中附加一条“写10000字的申请书”,估计绝大多数选手写到400字就弃权了吧。
我从来没有自发地、主动地写过文章。写广告文案是公司分配的任务,写影评是受朋友之托,这本书本身也是在今野良介先生的劝说下不得已而写的。
虽然不情愿,但是我没有办法。既然我们约定了,那我就要挺起沉重的腰板开始“爬格子”。为了让写作的过程变得轻松、愉快一点,我只能通过读自己写的东西转换心情,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在此过程中,我慢慢地变成了读者。
一个人自言自语把自己逗乐,要我说这个人傻吧,确实有点儿傻。但是,最了解我自己的还是我本人,把自己逗乐比“设定不了解的读者对象并取悦他们”容易得多。我只需把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情写成文章,交给委托人就可以了。
我常常听说有人想当写手、想出名,但是为了获得社会的认可、大家的点赞而累死累活地写长篇大论,这么做其实很不划算。在你面前还有许多捷径能让你迅速走红,比如百米赛跑突破10秒大关、在车站广场前唱歌、在视频网站上传有趣的视频、和朋友搭档表演相声等。
在深夜,独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忍受着腰酸背疼,敲击着键盘,时不时地对着自己写的东西笑几声,这才是写手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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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受体4:谁写的比写什么更重要
假设你能忍住腰痛,扛住睡意,写一篇万字长文,针对自己感兴趣的事象,以妙趣横生的文字写出自己心中产生的意象。那么,谁会来读你的文章呢?
一个读者也没有。即便你像我一样是受人之托,客户一开始就预备好了发表文章的地方,也没有人会看。哪怕你自己在网上开设一个空间,把文章发布上去,仍然不会有读者。因为你不是宇多田光。
例如,你对“罗马帝国1480年的历史”这一事象非常感兴趣,一丝不苟地查阅了资料,将波澜壮阔、激荡人心的意象变成文章,不仅你自己读着感觉有意思,文章还体现出你的史学造诣和风趣幽默的文笔。即使你把这样的文章放在网上,浏览量也不过几十人次,最多几千人次而已。
但是,假如宇多田光写了一篇关于定价840日元的好吃的炸猪排套餐的文章,就会有几百万人争相阅读,各种评论如同雪片一般飞来,猪肉的销量也会暴涨。你的罗马帝国1480年的历史在炸猪排套餐面前一败涂地。
文章写作教程总是告诉我们“写什么很重要”,但是现实并非如此。对大多数人读者说,最重要的是“谁写的”。因此,我们必须抛弃“面向特定群体”“想要吸引读者”“想当写手、想出名”这样的错误想法,首先树立“只要觉得自己写的文章有趣,那就是幸福的”的意识。如果你坚持这样的理念写下去,反而有可能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拥护。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高中棒球甲子园大赛的新闻,标题是“××农业高中无欲则刚,剑指冠军”,当时我还不太明白写作的道理,但现在我提倡以无欲则刚的精神来写作。
不过有人会说,“我先成为宇多田光那样的名人,然后再写书赚钱”,这种思路完全正确,我不反对。
写作的受体5:不要过别人的人生
虽说一个读者也没有,但网络上的文章还是会有人去读。一旦你的文章受到好评,阅读量达到几万乃至几十万也是可能的。
现在已经不是读者给作者或出版社写信反馈意见的时代了,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可以实时沟通,读者随时随地都能写下感想或表达态度,对你提出批评或反驳。你会收到一些让你火冒三丈的、莫名其妙的留言,有的人回复“这完全是你的主观臆断”,有人抨击你的文章“枯燥无味,一派胡言”。
读了你的文章而感到喜悦的人首先是你自己,这是本书的主旨。你自己就可以决定是否满足、开心。但是,评价是由别人决定的,你无法控制别人的想法。
有人说“这家伙的思维方式真奇特”,有人故意挖苦说你的文章“无聊至极”,他们就像板着脸、横眉冷对的挑刺专家一样,虽然你讨厌他们,但你不能挨个去和他们打嘴仗。还有人讽刺“这家伙讲的梗(笑点)太冷了”,但是他们连冷笑话都讲不出来,怎么可能说出让别人开心的话呢?你要是和他们较真儿,那就是在白费口舌。
写手面临的难题不仅仅是读者的挖苦、讽刺。如果你的文章被很多人点赞,那么你以后写文章时还会想得到人们的赞许,长此以往,你就会变得很无趣。当你沦为评价的奴隶时,写作就变成了累赘。
我们不应该过别人的人生。写文章的人是我们自己,谁也不能代替我们。我们过好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其中一种方式便是写作。
在你犹豫要不要写的时候,
有人已经在疯狂地写了。
来疯狂写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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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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