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当前进入“暑期、假期、汛期”三期叠加,高温、雷雨等极端天气多发骤发,加之群众假期出游增多,安全行车风险上升。为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梳理了3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案例警示教育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同时曝光10名终生禁驾人员、2台违法未处理较多货运车辆、5家高风险危化品运输企业、1条隐患突出路段,引导广大驾驶人文明守法出行,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典型事故案例】
1.2026年2月8日,漯河舞阳县,15时47分许,黄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323省道舞阳县吴城镇吴城街市场路口缓慢行驶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2人死亡。
经调查,黄某驾驶机动车,疏于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何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2026年3月9日,南阳宛城区,21时47分许,王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阳市两相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阳市两相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处时,与沿南阳市独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韩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致2人死亡。
经调查,王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载人规定,是导致发生此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2026年4月5日,三门峡渑池县,11时48分左右,代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呼北241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981KM+30M(渑池县东发物流停车场北出口处),在向右变更车道的过程中撞到同向右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致2人死亡。
经调查,代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车辆是该事故形成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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