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一个讲茉莉奶白侵权LV被判罚1030万的视频里,评论区有很多高手留言,我这里汇总分享。
第一个,Lv你是不是还要告村里的旱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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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LV不会去告这个厕所图案。
这个是民间广泛使用的装饰性构件,不以商业盈利、品牌宣传为目的,所以不具备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
不像茉莉奶白,把四叶花作为品牌核心LOGO,印在门店招牌、奶茶杯、包装袋、线上小程序,用来区分自家茶饮服务,属于典型商标性使用,完全落入商标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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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LV快去告留园,从1593年就开始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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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刚才说的,不以商业盈利、品牌宣传为目的,LV告不了留园是因为LV四叶花卉商标诞生于 1896 年,比留园晚三百多年。
从法律逻辑来讲:先出现的传统公共纹样,不会反过来侵犯后注册的商标;LV 只是在传统花卉纹样基础上做了专属原创设计,不能凭借商标垄断自古流传的同类装饰图案。
第三个,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我没明白LV损失什么经济了?大家都去喝奶茶没人买L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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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一个词,商标淡化。
哪怕消费者分得清奶茶和包包,长期大范围低价茶饮使用同款图形,会稀释 LV 老花独一无二的高端辨识度,拉低奢侈品品牌溢价,这的衡量LV是品牌损失。
另外就是茉莉奶白依靠 LV 商誉获得的全部获利,直接视作 LV 的损失。我大概浏览那1.4万个评论,里面确实有人看到了茉莉奶白的logo就误以为这个是LV的联名。
第四个,我从来没有会联想起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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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评论区的比较多的留言。
我没有看过这起案件的证据,如果是在美国,LV很可能会花钱请专业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做消费者混淆调查。
调查对象一般都是相关消费群体,比如有轻奢消费经历、或者经常喝奶茶的人,而不是完全不接触这两个行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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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通过分层随机抽样,让他们在不知道案件背景的情况下看这两个Logo,统计有多少人会认为两者存在联名、授权,或者属于同一个品牌。这种调查报告,在美国法院往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第五个,茉莉奶白没有找对律师参考乔丹logo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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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的诉讼和这个茉莉奶白有两个区别,
1.乔丹体育当年的核心抗辩空间: 争议标的是中文文字 “乔丹”、抽象的运球剪影。
律师可以主张:“乔丹是通用姓氏、植物名称;剪影是大众篮球通用动作,不特指迈克尔・乔丹”,争议焦点是人格对应关系,有模糊辩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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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乔丹体育 2000 年前后就注册商标、持续经营二十余年,长期独立积累品牌知名度,大量消费者能分清 “中国乔丹” 和球星迈克尔・乔丹;
乔丹商标注册时,耐克、迈克尔乔丹长期多年未维权,存在权利怠于行使的情节,这也是是乔丹律师核心抗辩筹码。
茉莉奶白不涉及以上,而且有恶意的成分,多次申请同款四叶花商标全部被国知局驳回,明知图形存在在先权利冲突仍全线商用;
再加上LV 起诉前发送律师函警示,品牌拒不整改。
如果您们还有其他脑洞大开的抗辩,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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