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证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获县级创业富民扶持认定、市级纳入免拆临建仓储名单,长沙雨花区跳马镇创业者李某某倾尽积蓄建厂经营,却在长沙市雨花区相关扩征项目拆迁过程中,遭遇多重不公:基层征地拆迁不规范、同项目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补偿款长期拖欠,全家失地后社保未落实等问题,八年间持续奔走、沟通协调无果,相关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
完整官方合规背书 企业厂房合法经营多年
2005年1月,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白某村村委与李某明、李某英签订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3亩土地期限30年,合同经长沙县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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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承包人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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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公证书,当事人提供)
2009年,李某某接手承租原承包人李某明、李某英该处集体土地。与白某村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取得该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明确“遇国家征用,表面建设物及设施补偿归土地承包方所有”。2006年他自筹资金平整荒山,搭建厂房,注册长沙县某兴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后更名欧某莎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环保泡沫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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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提供)
此后多年,这家厂房多次获得官方认可:2012年,该企业获评长沙县 “创业富民” 项目,获县政府4万元奖励;2015年,长沙市拆违部门启动临建仓储项目申报,该镇将李某某厂房纳入申报名单,明确厂房不纳入拆违范围。建厂多年间,李某某多次向村、国土部门申请完善厂房建设手续,受当年 “一户一基” 政策限制未能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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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仓储项目申报表,当事人提供)
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 多重问题埋下隐患
2017年8月,雨花区相关部门发布拆迁补偿安置通告,正式启动时代某光大道边坡扩征项目征地相关工作。后续事宜推进过程中出现较大分歧,李某某主张本次征收工作存在多处程序不合规情形,就此提出相关异议。
1、一份通告替代全部公示文件 关键征地公示材料未完整公示
李某某认为,根据集体土地征收相关规定,征收流程需严格执行 “三公告一登记” 要求,依次发布征地预公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公告,并完成补偿登记。本项目仅出具一份拆迁通告。李某某通过信息公开渠道申请调取资料时,仅取得该份通告,相关知情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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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说明,当事人提供)
2、未对外公示的会议纪调整征收范围,相关流程不合规
李某某指出,2018年相关会议决定将原有地块与新增地块合并一并征收。但该文件未对外公示、亦未按规定向上级备案。原地块已于2017年完成签约腾地,未重新开展征地公示、组织听证、征求群众意见等法定程序,存在简化缺失情形。
3、拆迁核算工作透明度不足,相关资产明细未公示
李某某表示,项目清点、核算及协商阶段,未出示资产清点清单与分项补偿核算依据。其中价值 2.4 万元的生产深井未列入补偿范围,道路,护坡,变压器补偿费用当成了厂房拆迁补偿款,厂房工商登记名称与拆迁协议所载名称存在出入,清点核算存在疏漏,李某某难以核对自身全部资产补偿情况。
补偿标准执行存在差异 补偿款项未能按期兑现
在本次拆迁补偿事宜处置过程中,李某某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多项问题存有疑问。
1、签约过程存在施压情形 补偿金额与厂房实际价值不符
2018年拆迁协商阶段,厂房实测面积为 4941㎡,相关部门初步核算补偿总额 140 万元。李某某表示,协商期间迫于当时压力,其并非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拆迁协议,协议最终载明补偿总额为100 万元,与初步核算金额存在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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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提供)
2、协议补偿款未足额发放 追加补偿未兑现
李某某强调,四方协商过程中,时任镇领导曾承诺,除协议约定100万元补偿款外,另通过其他渠道额外追加40万元补偿,该笔追加款项至今未兑付。此外,自2019年项目结算至今,尚有17万余元的道路护坡和变压器补偿款未结清;企业搬迁有每平方米80元的包干补偿费,工作人员仅口头告知该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未出具任何政策性文件。李某某多年持续沟通催款事宜,八年未拨付剩余补偿款项。
3、同项目不同补偿标准 同类厂房补偿差异明显
李某某认为,同一征收项目,同地段相距离20米的某丰搅拌站(后更名某信搅拌站),临建手续于2018年 3 月到期,4月开展拆迁工作,临建手续早已失效,仍按照完整成本标准全额核算补偿,而其厂房却被压低补偿标准,补偿待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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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信搅拌站拆迁补偿公示,当事人提供)
征地安置遗留问题搁置 恳请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李某某称,房屋拆迁按当时划地安置政策执行,经历2015第一次房屋拆迁,于2018年第二次土地征收后,成为失地农民,期间也未组织召开听证会。他多次向镇、区级部门申请落实失地农民医保、养老保险待遇,相关部门以“跳马镇区划调整过渡期实行集中安置模式,不统一购买”答复,未出具对应政策文件,也未给出其他保障方案。而国家及省级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相关保障待遇始终未能落实。
自2019 年起,李某某持续通过多渠道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无实质进展,诉求依旧搁置。2026年李某某向省、市、区三级信访部门提交材料,跳马镇相关部门对于部分补偿款项出具书面答复,对征地程序不规范、剩余补偿款未落实、失地社保落实等诉求,未出具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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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征地补偿款的答复,当事人提供)
一份公证承包合同、政府扶持背书,本是群众信赖政府政策、踏实创业的有力凭证,却在征地拆迁中遭遇多重不公平对待。李某某表示,基层征地拆迁应当严守法定流程、坚持公平补偿、恪守行政承诺、落实失地群众保障。
他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能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本次拆迁全部遗留问题,足额结清剩余补偿款、统一同项目补偿核算标准,依法落实失地农户社保等诉求,妥善化解长达八年的民生矛盾,维护小微企业创业者与失地农民合法财产、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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