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19 号),明确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现行多项车船税减免政策停止执行,节能汽车、新能源营运车辆用车成本将迎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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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两大核心调整内容:一是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符合标准的节能燃油车、轻度混动车型不再享受税费减半福利;二是废止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政策覆盖范围不分车辆登记时间,无论 2027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置上牌车辆,还是本次公告发布前已登记的存量车辆,均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足额缴纳车船税,无存量车辆专项过渡期优惠。
本次调整仅针对商用车品类,普通市民日常使用的纯电动、插电混动、增程式家用乘用车暂未纳入本次政策调整范围,现有免征车船税政策维持不变,私家新能源车主暂时不受税费变动影响。
据公告规定,新规实施后,此前执行多年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 号)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等相关优惠条款同步废止,沿用近 8 年的车船税绿色扶持政策迎来阶段性优化。
针对购车群体,业内人士给出提示:距离政策落地仅剩半年缓冲期,计划入手节能燃油代步车、新能源货运车、客运大巴的消费者,若在 2026 年内完成车辆登记上牌,仍可享受现行车船税优惠;若推迟至 2027 年上牌,每年将新增一笔固定车船税支出,购车预算需提前核算用车成本。
财税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本次车船税优惠调整是基于国内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优化安排。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持续走高,产业已进入市场化成熟发展阶段,普惠式税收减免逐步有序退出,既兼顾税收公平原则,也有利于财政资源精准投向新能源技术研发、储能配套等核心领域。
货运、客运行业从业者对此政策变动较为关注。多位物流企业负责人表示,大量新能源货车、客车是企业日常营运主力,明年起恢复征收车船税将小幅抬高企业年度运营开支,后续将重新测算车辆更新周期与综合运营成本。
下一步,三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汽车产业发展态势,根据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目标统筹完善配套财税扶持举措,相关后续配套政策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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