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广东揭阳四名未满十四周岁学生,虐待、殴打并烧死流浪狗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全网热议。
对此,当地官方已经发布通报,对四名涉事未成年人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今天我给大家理性、客观讲透这件事。
![]()
第一,首先,梳理官方通报的三项处置措施。
1,对四名涉事学生开展全面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送入专门学校进行法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
2,依法约谈家长,压实监护人责任,责令家长严加管教、配合整改;
3,在辖区中小学全面开展生命教育、法治教育,纠正漠视生命、暴力冲动的不良风气。
整套处置,已经是目前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人最严厉、最规范的教育惩戒措施。
第二,讲清楚大家最疑惑的法律问题。
很多网友愤怒,为什么不能拘留、不能判刑?
核心原因有两点:
1,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刑法,单纯虐待流浪动物,不构成刑事犯罪。
2,四名孩子全部未满14周岁,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依法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不追究刑责,不等于没有责任。
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过错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需要依法赔偿。同时,对于漠视生命、暴力倾向明显的未成年人,司法和教育机关完全可以依法矫治、训诫、送入专门学校,提前干预、提前矫正。
第三,深度剖析这件事背后的根源。
孩子残忍对待弱小生命,看似是虐狗,本质是共情缺失、生命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缺位。
未成年人暴力,从来不是突然出现的。从小漠视生命、以欺凌弱小为乐,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暴力倾向很容易迁移到同学、他人身上,未来极易滋生校园欺凌、人身伤害等更严重的违法犯罪。
所以,这次送入专门学校,不是“处罚过重”,而是防微杜渐、及时纠偏。
最后周兆成律师提醒:
法律有底线,教育有温度。法律可以宽容年少无知,但绝不纵容冷漠与残暴。
善待万物,是做人最基本的修养;敬畏生命,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最核心的一课。
金句:少年的暴力可以被矫治,但生命的敬畏不能缺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