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坊
从广东到上海
十家企业接连遭殃
一个自称“精神病”的保安
应聘上岗第一天便“晕倒”在岗位上
借机索要赔偿
这是什么情况?
是真发病还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表演呢?
近日,上海奉贤警方破获
一起敲诈勒索案
2024年12月,上海奉贤某商场招聘保安,阳某和邱某两人入职时坚持只上夜班,谁料上岗第一天凌晨,阳某就在厕所假装“晕倒”,同伙邱某随即大声呼救。
可民警和120赶到后,原本“昏迷”的阳某不仅拒绝上车检查,还声称自己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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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画面
经查,阳某此前在浦东
已有8次同类的所谓“发病”的报警记录,
这一次阳某依然拒绝就医。
民警:你在2024年11月26号,在浦东也有相同的报警,报了8次,也是跟某个物业有纠纷。
阳某:因为我有精神疾病,已经8年了,是监外执行,你现在可以抓我,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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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某自称有精神病
次日上班,阳某和邱某又返回商场大闹,要求赔偿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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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现场
阳某坐在办公桌上扬言“我有精神病,后果自负”“你报警啊”,甚至钻进商场一楼的展车内喊叫,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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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索赔工资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陶燕:
他们在这个商场一楼的公共区域,在4S店车辆的展示车辆上假装说要开车了,精神病犯了等等,造成了一定的混乱。来来往往的顾客都看到了,商场基于对经营秩序的扰乱,迫于无奈把赔偿款交付给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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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画面
商场报警后,经调查,阳某伙同邱某,利用精神疾病在工作期间假装晕倒,通过拨打120、反复报警给企业施压,索要高额赔偿。
面对审讯,阳某辩称自己曾真的因病晕倒过,当时企业出于人道主义给了他补偿,尝到甜头的阳某声称“真的晕倒给钱,假的晕倒也给钱,那还不如统一晕倒”,于是开始以此敲诈企业。
实际上从2023年起,他们就在广东多地用同样手法作案。虽然阳某患有精神疾病,但经司法鉴定确认,阳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只是他敲诈的工具。
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 管玉杰:
通过时间、空间、手法的三重锁定,最终确认被告人在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以及上海市共计实施10起敲诈勒索的完整犯罪事实。
近日
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阳某犯敲诈勒索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一万元
邱某获刑一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记者: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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