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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柯锦雄(刑辩律师)
全世界童话中“后妈”为什么都坏?
这是编剧宋方金在北京电影学院影视金融班上的一个问题。
这个班不得了。是北京电影学院专门为影视行业制片、出品、投资等企业负责人开设的商学课程,每期培训费26万8。
这些影视精英是如何思考这个问题的呢?
“符合日常生活期待”,算是“后妈”的刻板印象。
“有个幸福的家庭,希望别人保持家庭的幸福”,这算是文艺作品的教化作用。
“如果后妈是好的,那就没必要写后妈,主要是给人物压力,让她有所成长”,这是从剧本设计的角度思考的。
“编剧有个后妈”,这属于离谱的答案。
这些答案都被宋方金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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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恰是很多人的思维惯性,我们很容易把自己陷入到剧情当中,希望从剧情里找到人物的动机和目的。
但是却忽视了,童话是谁在讲,又是谁在听。
“叙事主权”,宋方金提出了这样一个概念,完美解释了为什么全世界的童话都不约而同地设计出一个“坏后妈”的形象。
因为童话基本上都是妈妈讲给孩子听的,妈妈掌握叙事的主权,她不可能会选择讲一个“后妈”特别好的童话。
所以童话里的母爱都是伟大的,“后妈”都是邪恶的,甚至有些老爹是糊涂的。
那这个跟我们刑事辩护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
叙事主权是什么?叙事主权就是谁有权讲,如何讲,讲给谁的权力。谁掌握了叙事,谁就掌握了定义善恶与价值的权力。
控方指控犯罪,辩护反驳指控,审判者居中裁判。归根结底,裁判是审判者更相信谁的故事。
在刑事案件中,控方会通过起诉书讲一个“犯罪”的故事,而辩方则需要解构这个故事,要么重新讲一个新的故事,要么按照自己的理解重讲这个故事。
在控方的视角中,控方只可能讲一个“犯罪”的故事,如果不是这个故事,这案子压根就不会起诉。而辩护律师如果是按照控方的故事逻辑去辩护,很可能就会陷入到对方的逻辑陷阱当中,就如同为什么童话里“后妈”都是坏人一样,大家都是拼命解释,而唯独忽略了讲故事的人只会讲这样的故事。
前检察官现刑辩律师的赵森律师,在公众号“赵森律师”上写过一篇文章,起诉书的制作流程,反向拆解起诉书的行文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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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读法是,把起诉书当成一份对手作品逆向解构。每一段叙述、每一个动词、每一处模糊、每一个被舍弃的细节,背后都有写作意图。把这些意图反推出来,才看得到真正的攻击点。 赵森律师,公众号:赵森律师
赵森律师提出审查起诉书的五大维度,从章节切分、事实排序、遣词造句、细节取舍以及省略,弄清楚字面下检察官的指控逻辑以及证据支持,等弄清楚了这样的逻辑,才知道逻辑薄弱的地方在哪里。
起诉书是控方的作品,不是事实的本身。赵森律师的金句与叙事主权的理念不谋而合。
辩护律师的辩护工作本质上就是叙事主权的争夺,辩护律师需要依靠证据讲一个比控方更符合实际的故事,如果仅仅只是被动地,按照控方的逻辑走,就很可能会忽略掉一些辩护的关键。
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可能不是辩论的好手,但一定要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辩护注定是流传永恒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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