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的汪女士告诉记者,她被人侵犯了,想要追究对方的责任,被告知无法立案。一、二审给出的结论,都是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警方也在他们身体上提取了DNA,证实他俩确实发生了关系。
她就想知道,既然已经证实了,怎么就叫无犯罪事实呢?当时她喝醉了,整个被侵犯的经过,她都是不知情的。后来她醒来,发现不对劲,意识到自己遭到了侵犯。
我们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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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40多岁,风韵犹存,她离异十多年了,一直独居。
在今年一月份,她家的窗帘坏了。她就到了家附近的售卖窗帘店,选购了一套。老板蒲先生,直接将货给她送上门,再给她安装好。
两个人添加了联系方式,汪女士还让他来家维修过马桶,家用电器等。他们日益熟悉了起来,蒲先生得知汪女士单身,经常对汪女士嘘寒问暖,对她很有意思。
汪女士知道蒲先生有老婆,两个人没有在一起的可能。可是,蒲先生一直给她发短信,说晚上想去她家。不是说想去她家吃面,就是说想和汪女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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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也没有拒绝他,而是说让他白天来,晚上不要来,她没时间。
可是,蒲老板觉得白天没意思,非要晚上来。汪女士直接借口没在家,拒绝了他。还有一天都晚上九点多了,蒲先生又给汪女士发短信,说和老婆吵架了,不想在家里睡觉,想要到汪女士家过夜。
汪女士再次拒绝了她。
案发那一天是三月六日,都晚上九点了,蒲老板给汪女士发短信说自己喝酒了,想要来汪女士家再喝点。
还说要骑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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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说不行就改天吧,喝酒了骑车很不安全。蒲老板非要来,就是天上下刀子,也阻止不了他的步伐。到了晚上快十点的时候,蒲老板已经到了汪女士家楼下了。
蒲老板来到汪女士家里,两个人推杯换盏,大概喝了十多分钟,汪女士就说有点晕,要睡觉了,让蒲老板离开。
还说给蒲老板打个车,让蒲老板回去。
蒲老板要在汪女士家过夜。
汪女士很无奈,就让蒲老板睡床,她睡沙发,蒲老板竟然也要睡沙发,汪女士睡在哪里?他就睡在哪里。两个人拉扯了一番,最终商量好了,汪女士睡床,蒲老板睡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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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家的卧室锁坏了,没有关门,她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到了凌晨将近一点,她醒来想要去上厕所,发现下半身情况不对,和往常不一样。
她就赶紧去找蒲老板,发现蒲老板早就没人,逃之夭夭了。她意识到自己遭到了侵犯,就告诉了朋友,朋友让她报警。
她和蒲老板都被叫去检查身体,从他们身体里提取DNA,证实当晚两个人确实发生过关系,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是自愿,还是强迫。
所以无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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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不服,二审又被驳回了,认为一审判决没有毛病。现在汪女士向法院申请了监督,结果还在等。
看了事发的全部经过,警方不立案就对了,毕竟汪女士是成年人,晚上让一个喝酒的人,来找你喝酒,还留她过夜,你情我愿,这不就是明白的事情吗?还很不凑巧,卧室的门坏了,蒲老板随时可以进去。
汪女士应该知道孤男寡女喝酒后,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就是汪女士认为自己遭到了侵犯,蒲老板说双方自愿的,都提供不了证据,疑罪从无。
所以不予立案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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