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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将在6月30日结束
届时,部分纳税人将会收到
税务部门通过短信、电话
或个人所得税App站内信等方式发送的提示
提醒其可能存在
未申报或少申报收入、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
对此,纳税人应该怎么处理?
拖延处理或不予理会可能面临什么后果?
税务部门提醒,接到税务机关“补税”提示,要及时主动进行补正申报。不要有侥幸心理,更不要听信不法中介所谓“可以代为处理”“不用理会也没事”等不实承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
收到补税提醒的纳税人
可按照以下步骤核实补正申报
一是全面核对收入信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个税APP,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模块,逐笔核实各项收入是否完整。需重点关注的包括:从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以及可能存在但未在系统中显示的收入项目。
二是认真核实扣除项目。逐项检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是否准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扣除均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填报有误将直接影响应纳税额的计算结果。
三是及时办理补正申报。经核实确实存在未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应尽快通过个税APP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对于提醒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特别要注意的是
接到税务机关提醒后
纳税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拖延处理或不予理会便可不了了之
不予补正申报可能面临多方面法律后果
一方面,滞纳金将持续累积,造成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所得税的滞纳金从法定汇算期届满次日即7月1日起计算,与实际收到提醒的时间无关。拖延时间越长,滞纳金累积越多。
另一方面,还可能面临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纳税人如对提示提醒不予理会,经多次督促仍拒不配合,税务机关将可能依法启动稽查程序。经查实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缴未缴税款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可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税务部门提醒
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如实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律责任。距离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结束已不足5日,请纳税人及时依法进行申报办理。无论是否收到税务机关的提醒,纳税人都应当对照自身收入情况自行检查,发现申报有误的主动更正。主动合规、及时补正,才是避免涉税风险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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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编辑:马栩杰
审核:郑时雨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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