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男方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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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男方收到诉状挺惊讶的,“有这个规定吗?”
法官助理付赛雅称家务劳动是无形的但不是无价值的,家务劳动也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最后男方也认可了家务补偿金,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25万元。
长远来看,建立婚姻期间家务价值评估机制(如定期书面确认家庭分工)能更好保障权益。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认定,还需建立制度来认可。
作为一名职场妈妈,很想对这个问题发表见解,很能共情。
先说哦,这案例的补偿金额,是经法院调解最后赔偿25万元,虽然结合了共同财产的折价,结果还算是比较理想的。
如果是法院判决,绝不会判决赔偿25万元。
法院判决的时候,不能超出原告诉讼请求来判决,这是法院审判重要原则之一,现原告要求赔偿5万元,只要法院判决多一块钱,都是错误判决。
所以我想对家庭妇女同志们说,真到了离婚那一天,记得提多点要求,别犯傻,你自己都不认可自己的价值,谁会认可你?要知道你做的家务远比你想象得有价值。
这主人公才提5万,绝对是少了,但是我不知道主人公的婚姻期限有多长,这案例起码可以证明现在法律对家庭贡献是认可的,也鼓励相关人士在离婚案件中提出家务劳动补偿。
当然,我自己是不想成为家庭主妇的,但是我也认可家庭主妇的价值,确实伟大。
我现在还是双职工家庭,当然我不是不鼓励女士都不能成为家庭主妇,有时候因为生二胎或者三胎没有人帮忙不得不放弃职场的工作辞职时,如果本人自愿也是可以的,前提是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比如,可以书面约定家务劳动价值报酬,让孩子爸爸认可你的价值,最好家里的财政大权由你来管控,这样有安全感。
如果女性做了家庭主妇,对家里的经济状况还不清楚的,相当于把自己的命运建立在另一半的良心之上,是很危险的。
现在最新的中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已经取消原《婚姻法》的财产分割前提,无论夫妻财产制如何,承担更多家务一方均可主张补偿。
当然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婚姻存续时长、家务强度、参考对方因配偶承担家务而获得的学历提升、职业晋升、商业收益等。
还要考虑当地经济水平,比如北京、上海等地2023年判例显示,全职主妇补偿金多在3-15万元区间。
一般有以下方法来量化价值。
1. 参照家政服务市场价,2023年一线城市住家育儿嫂年薪约8-12万元。
2. 如妻子放弃年薪10万工作专职持家,5年婚姻的理论补偿基数为50万,实际判决会折减。
3. 部分法院采用夫妻共同财产20%-40%作为补偿参考。
需要证据准备要点
家庭开支记录(如采购凭证)
子女教育参与证明(家长群记录、接送记录)
对方工作晋升证据(如攻读学位期间的持家证明)
邻居/亲属证言
根据2022年司法大数据显示,存在举证难题,仅35%的家务补偿诉求获全额支持。
2021-2023年相关案件量增长217%,但平均获赔金额仍低于家政工资标准。
某2023年江苏案例将丈夫公司股权增值部分的30%认定为家务贡献所得。
建议当事人在主张补偿时,除法律诉求外,可通过调解程序结合财产分割综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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