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涉外移民团队代理的国内公民李先生美国入境遣返豁免申请案件顺利结案。国樽团队凭借对美国移民法的精准把控和丰富的跨境移民争议处理经验,成功帮助李先生解除了长达 10 年的美国入境限制,正式获得遣返豁免批准,为其后续赴美留学扫清了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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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梳理
委托人李先生为中国籍公民,10 年前因母亲持旅游签证赴美生子,随母入境美国时被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认定入境目的与签证类型不符,母子二人一同被遣返回国,并留下永久入境禁止记录。2025 年李先生计划赴美攻读本科,在申请美国学生签证时发现,10 年前的遣返记录导致其签证申请直接被拒,且无法通过常规途径解除入境限制,遂委托国樽律所办理美国遣返豁免申请。
1.2015 年:时年 9 岁的李先生随母亲持 B1/B2 旅游签证入境美国,因母亲赴美生子目的与签证目的不符,被 CBP 当场遣返并录入入境禁止系统;
2.2025 年 4 月 10 日:李先生申请美国 F1 学生签证,因历史遣返记录被美国驻华使领馆直接拒签;
3.2025 年 4 月 15 日:李先生正式委托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涉外移民团队办理美国遣返豁免申请;
4.2025 年 4 月 16 日:国樽组建专项办案小组,调取 CBP 原始遣返记录,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并制定豁免申请方案;
5.2025 年 5 月 20 日:完成全套豁免申请材料撰写与证据链整理,同步向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及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提交正式申请;
6.2025 年 6 月 15 日:收到美国移民局补充材料通知,团队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证据提交,重点佐证申请人无主观欺诈故意及当前入境目的真实性;
7.2025 年 7 月 28 日:美国移民局完成案件审核,初步批准李先生的遣返豁免申请;
8.2025 年 8 月 12 日:李先生收到美国国务院签发的正式遣返豁免批准函,入境禁止记录解除,可正常申请各类美国非移民签证。
办案律师解读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1.未成年随亲属被遣返的责任归属:李先生被遣返时年仅 9 岁,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对母亲的签证欺诈行为承担责任,但美国移民法默认将随行人的遣返记录一并录入,需通过豁免程序区分主观过错。
2.10 年遣返记录的法律效力:因签证欺诈产生的入境禁止无固定时效,并非自动失效,需主动向美国移民部门申请豁免才能解除,这是多数同类案件申请人的认知误区。
3.豁免申请的举证标准:需充分证明申请人当前无移民倾向、入境目的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情形,同时需合理解释历史遣返事件的背景与过错。
4.旅游签违规使用的豁免难度:签证目的不符属于美国移民法中较为常见的入境禁止情形,但因涉及 "欺诈性陈述",豁免审批标准严格,对证据链的完整性要求极高。
法律依据
1.《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12 (a)(6)(C)(i) 条:任何通过欺诈或虚假陈述试图获得美国签证或入境的外国人,将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此为本案中李先生入境限制的直接法律依据。
2.《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12 (d)(3) 条:对于非移民类入境禁止情形,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与国务卿拥有酌情豁免权,可基于人道主义、公共利益等因素批准豁免申请。
3.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签证豁免申请指导手册》:明确规定未成年随亲属因签证欺诈被遣返的,若能证明其无主观过错且当前入境目的真实,可优先考虑豁免申请。
4.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关于入境记录留存的规定:因签证目的不符产生的遣返记录将永久留存于美国移民系统,未经豁免程序无法消除,且会影响所有后续美国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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