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功能的多元性与复杂性
——评吴彦颐《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
□ 衡正安
艺术功能,即艺术的价值和功用,是艺术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吴彦颐的新著《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以历史发展时序为轴,以中国艺术学经典理论文献为来源,试图回答以下问题:艺术究竟有哪些功能?艺术如何发挥这些功能?作者认为,艺术功能的发展并不和政权更迭同步。一个艺术功能可能会跨越前后两个朝代,而一个朝代也可能会有不同艺术功能此消彼长的情况,但总会有一个主流的功能成为此一时期的代表。
![]()
全书分为以下五个部分:以伦理教化为主要取向的礼乐功能,以体道畅神为主要取向的审美功能,以缘物设教为主要取向的教化功能,以文道意趣为主要取向的二重功能,以独抒性灵为主要取向的抒情功能。这五个部分分别对应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五个历史时期,由此清晰地勾勒出中国古代艺术功能的大致脉络和嬗变轨迹。
通览全书,不难发现,艺术功能是一种系统的存在,并且在结构上呈现出多元性与复杂性。对此,作者指出:“考察艺术功能,既可以在艺术家本身,又可以在艺术作品所诉诸的受众方面。”如此说来,艺术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艺术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给本人带来的作用;二是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或艺术作品给欣赏者带来的作用。可见,组成艺术功能的诸要素被纳入艺术活动,即“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的系统中,这些要素在结构上相互联系,从而揭示其所发挥的功能。
尽管艺术功能多种多样、异彩纷呈,但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审美功能。因为审美问题是贯穿在整个艺术理论中的核心问题,这是艺术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的根本特性。审美功能渗透在艺术的其他功能之中,或者说,其多重功能始终以审美功能为基础。
作者的独特洞见在于,通过梳理文论、书论、画论、印论、乐论、曲论等艺术文献,指出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艺术属于审美领域,这是由审美需要决定的。它能唤起人的美感,使人产生美的感受与感动。
当然,艺术仅有审美功能显然是片面的,这一看法不仅违反艺术发展实际,而且在理论上也不科学。原因在于艺术的功能远不止于审美,而是包含了认知、教育、娱乐、体验、伦理、交往、社会批判等多重维度。作者认为,艺术的教育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艺术作品使受众感受与领悟到博大深厚的人文精神。
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很重视艺术在道德修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孔子以“六艺”教授弟子,明确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认为诗可以使人从伦理上受到感发,礼是把这种感发变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制度,而乐则陶冶人的性情和德行,也就是通过艺术,把道德的境界和审美的境界统一起来。他还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把“艺”纳入君子教育的系统中,使道、德、仁、艺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一个完整人格达成所必需的四种要素。可以想见,艺术给人的美感是由诸功能组成的,人格教育正是通过这些综合功能来实现的。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审美功能之外,艺术的其他功能所占分量和比重不尽一致,艺术的功能形态存在千差万别,丰富而复杂。
比如,唐代绘画理论家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指出:“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成教化,助人伦”是说绘画可以教化民众,帮助人们建立良好的伦理道德。“穷神变,测幽微”指绘画可以展现无穷的神妙变化,探测幽远微小的世界。“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则把绘画与儒家“六籍”、天地运行相提并论,空前地提高了绘画的地位。除此之外,张彦远还指出“图画者,所以鉴戒贤愚,怡悦情性”,意思是说,绘画不仅具有劝善惩恶的道德功能,而且具有使心情舒畅愉快的审美功能。由此可见,艺术并非只有一种独立的功能存在,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中国古代艺术功能论》的学术价值,不仅在于用“功能”串联起传统艺术理论的主题,重构了中国古代艺术的认知体系,更在于超越了传统艺术理论对创作技法、风格演变、鉴赏批评等研究范式,在深入理解传统文脉的基础上,以当代视角对经典艺术文献作深度阐释,避免了艺术功能“唯审美”的片面解读,拓宽了艺术理论研究的边界。
(原文有删减)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