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作为马路上的“隐形杀手”由于体型庞大、重量重很多车辆都避之不及,尽量远离但不少驾驶人为了多拉快跑在载物规定数量的基础上,仍不惜给车辆“超载上路”,把货车变成了移动的安全隐患。
超载116%,“百吨王”被当场查获
2026年5月19日10时40分许,东莞交警常平大队在东莞环常南路发现一辆缓缓行驶的“巨无霸”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车身明显下沉,正在吃力地行驶。经过磅检测,该车核定最大允许总质量仅49000kg,实际总质量竟高达105980kg,超载56980kg,超载率高达116%,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驾驶人涂某对其超载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场,执勤人员依法对涂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涉事车辆被当场暂扣。
轮胎变形、车身下沉再附加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超限超载的大货车,不仅损害车辆自身、严重破坏道路基础设施,
更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一旦刹车不及,可能换来一场无法挽回的事故。
影响车辆性能和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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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发爆胎、刹车失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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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事故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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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概率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除此之外广大驾驶员在路上行车要学会眼观八方,遇到大货车靠近,并附带有以下情况的第一时间马上远离,切勿靠近!!!
- 看货厢。货物明显高出车厢、栏板加高、装载不匀
- 看轮胎。轮胎明显压扁、车速缓慢、加油吃力
- 看外观。非法加装灯光、加装钢板、车身长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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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提醒:超一分,险万分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
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超限超载行驶
严防货车变“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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