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1日讯 半岛网记者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了解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时任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督导训练岗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金罚决字〔2026〕1号、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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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负责人为张传凯,隶属于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寿险业务,同时涉及健康、养老等服务平台。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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