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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代码是多少?
答: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27486;C类份额基金代码027487。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02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拟任基金经理是谁?
答:拟任基金经理陶曙斌,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024年6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深耕指数投资、超18年证券从业经验、超7年公募管理经验。
现任长城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沪深300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2026年3月17日由“长城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基金经理。
03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认/申购及赎回最低数量是多少?
答:本基金首次认购及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04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A类份额的认/申购费率如何收取?
答:A类基金份额认/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申购金额(含认/申购费)
认/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0万元(含)-300万元
300万元(含)-500万元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注:通过直销购买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认/申购费。
05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如何收取?
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每日计提。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
对于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在投资者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时,销售服务费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母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按照本条要求执行。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按月支付,自动在次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在投资者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时,销售服务费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06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何收取?
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率
(非个人投资者)
T<7日
1.5%
1.5%
7日≤T<30日
0%
1%
30日≤T<180日
0.5%
180日≤T
0%
注: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07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赎回后几天可以到账?
答:通常情况下,本基金赎回款将于T+3个交易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投资者可于该日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到账情况。通过长城基金直销赎回,赎回款T+3个交易日到账,代销机构赎回款将于T+4或T+5个交易日到账。
08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是什么?
答: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9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是什么?
答:本基金在长城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评级为(R4)中高风险的产品,适合风险偏好C4积极型、C5激进型的投资者。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10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资金扣款成功是否代表认购申请成功?
答: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收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本基金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11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认购申请的确认?
答: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基金管理人将认购不成功或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2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什么?
答:中证电池主题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13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答: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14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电池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含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5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是多少?
答: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6
长城中证电池指数发起基金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答: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中证电池主题指数所包含指数成份股以外的其他个股(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更好地跟踪指数。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1、股票投资策略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等进行替代。
(3)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投资。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健收益。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17
长城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客服电话:400-8868-666,交易日:8:30—17:00人工在线;
2.微信服务:直销客户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城基金】,及时了解基金动态,绑定账户后随时随地查询账户资产和交易情况;
3.对账单服务:直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查询或定制电子对账单。
风险提示:(上下滑动查看)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经管理人评估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适合风险偏好C4-积极型及以上客户,具体风险评级以代销机构为准。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债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本投资观点仅代表当时观点,今后可能发生改变,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性的投资建议或长城基金最终的投资观点。本公司不就任何依赖本文观点作出的投资行为承担责任。本产品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运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本资料仅为宣传用品,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五、长城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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