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多地持续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11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多名违规行为人依法处罚,再次为全体市民敲响安全警钟——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绝非小事,一时的便利侥幸,随时可能引发吞噬整栋楼栋生命财产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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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曝光的11起案例覆盖成都多个区县,涵盖群众身边常见的各类违规行为:金牛区两名责任人分别因飞线充电、占道停车被处以100元和200元罚款;新津区租户陈某某拒不整改违规停放行为,被罚款200元;双流区两名居民因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乘电梯入户充电,双双领到100元罚单;都江堰、武侯区、简阳、青白江、崇州的5名违规行为人因违规停放、充电被处以警告处罚,简阳经营户商某因安全出口违规停车充电被依法罚款。不同类型的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程度的处罚,清晰划出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安全红线。
当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已有完善法律支撑。公安部2017年通告明确严禁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禁止在高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等区域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方面,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单位个人将面临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的罚款;占用堵塞通道的个人可被警告或罚款500元以下。造成火灾后果但不构成犯罪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刑事责任层面,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此外,行为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物业未尽管理义务的也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消防部门再次提醒,电动自行车安全关乎整栋楼的生命安危,切莫心存侥幸,共同守护居住环境安全。物业企业应履行法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张贴警示告示,每日巡查楼道、电梯、门厅等重点区域,发现违规当场劝阻制止,可采取电梯禁入、移至集中区等合理措施,劝阻无效须24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并留存记录。(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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