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理宗年间,福建建阳一带发生了一起命案。
一个姓沈的樵夫清早出门砍柴,在路边草丛里发现了一具男尸。
尸体面部被砍了数刀,血肉模糊,难以辨认。
身下压着一把缺了口的柴刀,刀口豁了一个大角,像是砍到什么硬物时崩掉的。
![]()
地保报了官,建阳县令不敢怠慢,请时任福建提点刑狱的宋慈前来验尸。
宋慈到场后,先看尸身。
死者身上没有其他伤痕,致命伤全在面部和颈部,每处创口边缘整齐,说明凶器锋利,且是同一把刀所致。
死者衣着普通,腰间褡裢还在,里面有几十文铜钱,没有翻动过的痕迹。
宋慈在心里盘算:图财?钱财未动。
寻仇?面部被砍烂,倒像是不想让人认出死者是谁。
凶手带了凶器来,杀了人就走,柴刀扔在现场,但死者身下压着的那把柴刀,当真就是凶器吗?
仵作将那把柴刀呈上来。
宋慈接过看了看,又让人取来一些麻纤维和竹篾,用那把刀去切。
刀口不利,切麻费力,切竹更是打滑。
宋慈放下刀,对手下人说:“这不是凶器。这把刀钝得连麻都切不利索,怎么可能在骨头上留下那么深的创口?
有人故意把一把破柴刀塞在死者身下,想让我们以为这是他自己的刀,以为是互殴致死。”
那么凶器去了哪里?凶手杀人后,必然要清洗刀具,藏匿起来。
![]()
宋慈传令:
封锁方圆二十里,逐个村庄排查,把案发前后三天内所有带刀出门的人——不管是什么刀——全部登记造册。
三天后,衙役报上来一份名单。
案发地附近五个村子,共有七个人在那三天里带了刀具出门,大多是镰刀、柴刀、屠刀。
宋慈命人把这七个人连同他们的刀一起带到县衙。
七个人站在堂下,七把刀摆在公案上。宋慈一把一把地看,都是农家常用的刀具,磨得锃亮,看不出任何异样。
刀上沾过血,只要洗过,肉眼确实看不出来。
宋慈沉吟片刻,忽然命人散去,让这七个人各回各家。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提刑大人在搞什么名堂。
有个胆大的问了一句:“大人,我们这就走了?”
宋慈摆了摆手:“明日午时,你们各带自己的刀再来。这案子就能破了。”
第二天正午,烈日当空。
宋慈让人在县衙前的空地上铺了七块席子,并让那七人七把镰刀依次摆好。
他叫七个人站在一旁,不许走动,只许看着。
![]()
大约过了一顿饭的工夫,宋慈走到七把镰刀前,弯腰看了看,然后指着其中一把说:“这把刀的主人留下,其余六人可以走了。”
那六个人如蒙大赦,匆匆离去。
留下来的那个人脸色发白,额头上冒出了汗珠。
一旁衙头人问宋慈:“大人凭什么认定这把镰刀是凶器?”
宋慈指着刀说:“你们看。”
众人凑过去一看,那把镰刀的刀面上,竟然聚着十几只苍蝇,嗡嗡地趴在上面不肯飞走。
而其他六把镰刀干干净净,一只苍蝇也没有。
宋慈说:“镰刀割过肉,刀刃上的血腥味用水可以洗掉,洗得肉眼看不见。
但那股气味渗进铁里,短时间内散不尽。
苍蝇嗅觉最灵,隔着多远都能闻到。
这七把镰刀都洗过,唯独这一把招了苍蝇——不是凶器,是什么?”
那人噗通跪倒在地,连连叩头,供出了实情。
原来,杀人者叫林五,死者也查清了,是同村的刘某。
两人素有积怨,刘某曾当着众人的面羞辱林五,林五怀恨在心。
那天清晨,林五在路边遇到刘某,一言不合便用镰刀将其砍死。
事后他把镰刀洗了又洗,觉得万无一失,没想到被宋慈用苍蝇破了局。
依《宋刑统》,林五犯“故杀人”之罪,处斩。
“晒镰案”是《洗冤集录》中最著名的案例之一。宋慈在书中写道:
“凡验凶器,但看何处有蝇虫集聚,即知血污所在。虽洗濯至净,蝇亦不避。”
这一方法被后世仵作奉为圭臬,沿用数百年。
宋慈此人,是南宋建阳人,祖籍邢台。
他的事迹散见于地方志和宋人笔记。
他所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了三百多年。
书中收录的验尸方法,有些(如“苍蝇嗜血”)已被现代法医学证实有效,有些则受限于时代条件存在谬误。
但无论如何,宋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的办案态度,至今为人称道。
后人读史至此,有诗评曰:
铁刃磨尽血难消,蝇眼不遮旧日刀。
莫道洗痕能匿罪,天网从来细细包。
又云:
烈日当空晒铁镰,蝇踪破案古今传。
宋公一去三百载,洗冤录里见青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