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海南网警依法查处了两起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案件
再次为所有网民敲响了警钟
01
编造涉黑纵火谣言
琼中女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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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女子王某某因自身民事纠纷选择用造谣的方式不当维权。
经查,王某某自家的槟榔树被邻居不慎烧毁,事发后双方已经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某也已经收取了四万元的赔偿款,但王某某始终对此事耿耿于怀,为了宣泄个人不满情绪,她竟刻意编造出事件涉及“黑恶势力”“故意纵火”等虚假敏感信息,先后在多个网络平台、网络论坛以及短视频平台发布了6条涉事视频和1篇图文内容。
这些不实信息发布后,快速引发了不明真相网民的关注讨论,严重误导了公众对事件的认知,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网络舆论秩序,更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琼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当地派出所快速查处该案,查清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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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编造火灾虚假信息博流量
琼海网民被依法处罚
近日,琼海一网民秦某治为了博关注、获取平台流量,凭空编造了“某小区发生火灾造成2死1伤”的虚假信息,通过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传播。
这类涉公共安全的虚假信息极易引发当地群众的恐慌情绪,对区域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开展核查,确认该火灾信息从头到尾都是虚构,面对核查结果,秦某治对自己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秦某治作出了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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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虽然起因不同、情节轻重有别,但都清晰地传递出同一个信号:网络绝对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在网络上的发言都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网信海南、琼中警方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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