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杨梅,能有多大的破坏力?
答案是:毁掉了福建漳州整整700年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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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通报了泡药杨梅的处理结果——6个单位被通报,23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其中2人被免职,13人被党纪政务立案。表面上看,处理范围够广,问责力度够大。可结果呢?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已经严格了杨梅准入标准,已发货的杨梅被成批退回。收购价从每斤12元暴跌到1块钱都没人要,直接损失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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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年的浮宫杨梅,2010年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就这样在一夜之间,被一瓶脱氢乙酸钠和一袋三无甜味剂,彻底打回了原形。
记者暗访时发现了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细节:旺季一天能发出超过5000斤泡药杨梅,但工人“自己一口都不吃”。
自己都不吃的东西,却源源不断地往市场上送。这不是无知,这是赤裸裸的作恶。
更让人寒心的是商贩面对质问时的理直气壮:“别家不也都这样吗?”
这句话才是问题的核心。杨梅泡药不是个案,而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为了规避监管,他们准备少量没泡过的“干净样品”应付抽检,大量泡药杨梅却畅通无阻地流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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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成之不足,一旦坏之有余。”消费者的信任不是一天建立的,但摧毁它,只需要一颗泡了药的杨梅。
老实说,处理再多的人,我也不会再吃杨梅了。不是我矫情,而是我真的没办法分辨哪一颗是泡过药的。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心里的那道坎,不是问责几个人就能填平的。
这次事件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细节——最初曝光的,是福建电视台。
如果是外地媒体呢?如果是自媒体或者民间打假人士呢?以过去的经验来看,大概率会被扣上“抹黑地方产业”的帽子,轻则删帖封号,重则跨省追捕。
地沟油的记者被威胁过,假疫苗的家长被拘押过,举报学校食堂问题的家长被安上过“寻衅滋事”的罪名。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吹哨人”的悲惨下场。
所以,福建电视台这次的做法值得致敬。正因为是“自己人”曝光,事件才引发了足够大的舆论反响。但话说回来,食品安全从来不是靠媒体暗访来守护的,也不是靠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来分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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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该守门的人,是各地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如果问题食品能一路从产地畅通无阻地流到市场,最后摆上千家万户的餐桌,那这样的监管,和形同虚设有什么区别?
当地政府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启动了为期45天的专项行动。追回问题杨梅540公斤,查扣违规添加剂20.1公斤,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5人,问题杨梅和添加剂全部销毁。
看起来很热闹,但消费者并不买账。
因为大家心里都有同一个疑问:45天之后呢?那些收购点会不会换个马甲重新开张?此前的违规商贩才罚款2285元,和巨额利润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违法成本这么低,和变相鼓励有什么区别?
最扎心的对比是——同一个果园的杨梅,出口欧盟需要通过23国的严苛检测,而内销却可以放心大胆地泡药水。
这种“内外有别”的标准执行,暴露了从产地到销地监管链条的彻底脱节。外销不敢乱来,因为查得严、罚得重;内销无所谓,因为监管形同虚设。这是对本国消费者最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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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追问的是:现在是杨梅泡药,其他水果呢?草莓有没有泡?葡萄有没有泡?荔枝有没有泡?还有多少水果,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经历着同样的“药水浴”?
事情闹大了,当地开始打感情牌了。
70岁的老奶奶面对烂在山上的杨梅崩溃痛哭,大量果农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不知情、没参与。杨梅协会会长曾行贵更是哽咽着恳求广大消费者给果农一条生路。
消费者善良,但消费者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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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不是第一次处罚了,相关普法每年都在搞。说整个产业链从上到下都不知情,这谁能信?那些年复一年泡药水的果农、收购商、批发商,你们泡药水的时候,怎么没想过要给消费者一条生路?
据说杨梅泡药事件曝光后,上海对所有进入市场的杨梅采取了严格准入制。即便这样,每天仍然能检查出1000多公斤不合格的杨梅。
这说明什么?说明问题远远没有被解决,只是冰山一角被掀开了而已。
最后,我也想恳求各位果农、果商以及各级水果协会们——
给消费者一个机会,放消费者一条生路吧。
如果你们不能让我们感觉到安全,那我们就选择不吃。对,不吃最安全。
这是消费者的无奈,也是消费者的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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