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男子背着妻子跟别的女人搞暧昧,被妻子当场逮住。两人打了一架后,男子干脆离家出走,一周后直接和情人租房同居,还从银行卡取了6000元塞给对方。没想到两个多月后,男子突然回心转意,亲手写了份《悔过书》,把从认识到同居的全过程交代得明明白白,连情人的全名、工作单位、手机号都写上了。妻子看完还不解气,又在底下加了一段自己报警抓小三的经历,然后直接把《悔过书》贴在了单元楼电梯旁。小区炸了锅,社区工作人员赶紧清理。从法律角度讲,丈夫出轨给情人的6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回来;但把隐私信息贴到公共场所,也侵犯了丈夫和情人的隐私权。维权别任性,咱们一起来看看这里的法律门道。
一、约会当场被逮,丈夫干脆离家跟情人同居
这事发生在辽宁大连。去年6月,男子薛某认识了女子王某,没多久两人就搞起了暧昧。到了12月19日,薛某正和王某约会,被妻子当场撞见。两口子回家就打了一架,薛某气得摔门离家出走。这时候王某也知道薛某是有家室的人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薛某离家才一个星期,就直接跟王某住到了一起,还在外面租了房子过起了同居生活。期间,薛某从银行卡里取了6000元现金,塞给了王某。
就这么过了两个多月,也不知道妻子用了什么手段,反正薛某突然后悔了,一直给妻子道歉求原谅。到了今年3月8日,薛某亲笔写了一封《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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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悔过书写得比日记还详细,妻子看完直接贴电梯旁
这份《悔过书》写得可真够详细的。薛某把自己和王某什么时候开始暧昧、什么时候发生关系、什么时候同居、在哪儿租的房、王某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最后还保证以后跟王某一刀两断,再也不往来。
妻子看了《悔过书》还不解气,又在最下方亲手补了一段话,讲的是她深夜报警抓小三的经历。然后,她直接把这封《悔过书》贴在了小区单元楼的电梯旁边。
这下小区里可炸开了锅。居民们纷纷跑来吃瓜,有人拍照片,有人发朋友圈,热闹得很。社区工作人员意识到事情闹大了,赶紧把《悔过书》清理掉,并跟薛某妻子做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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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妻子有权要回6000块,但贴隐私也违法
这件事看得人又解气又揪心。解气的是出轨的男人和小三被曝光了,揪心的是妻子这种做法自己也可能惹上官司。咱们从法律角度掰扯清楚。
第一,丈夫给情人的6000元,妻子有权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薛某瞒着妻子,从银行卡取了6000元现金送给王某,这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王某明知薛某已婚,还接受这笔钱,不符合善意取得。
因此,妻子完全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这6000元。如果妻子选择离婚,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要求薛某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以薛某出轨导致离婚为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妻子把悔过书贴到电梯旁,侵犯了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码,都属于私密信息。
薛某妻子虽然是被出轨的受害者,心里有气可以理解,但她未经薛某和王某同意,就把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等私密信息张贴在公共场所,这已经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本来她占着理,现在反而可能被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如果薛某继续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薛某和王某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如果两人长期对外宣称是夫妻,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邻居也都认为他们是两口子,那就可能构成事实婚姻,从而触犯重婚罪。
薛某突然回心转意写悔过书,说不定也是怕吃牢饭。毕竟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妻子去法院一告,警察一查,两人都得进去蹲。
结论:解气归解气,维权还得走正道
这件事里,薛某出轨、给情妇钱、同居,确实混蛋。王某明知人家有老婆还往上贴,也不光彩。妻子愤怒到极点,完全能理解。但把隐私信息贴到单元楼门口,让全小区的人都来看热闹,这招虽然解气,却把自己从有理变成了没理。
法律给了受害者很多武器:可以起诉要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离婚要求多分财产和精神赔偿,甚至可以让出轨方坐牢。但千万别用侵犯别人隐私的方式来泄愤,否则对方反过来告你,你还得赔礼道歉,划不来。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妻子把悔过书贴出来,是“大快人心”还是“过激违法”?如果你是这位妻子,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根据辽宁大连媒体报道事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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