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盒马“误将水仙当百合”事件向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寺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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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举报人及当事人进行确认,举报人于2026年1月2日下达“兰州鲜百合”订单后,当事人实际向举报人配送的物品为“水仙种球”。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询问误送的原因,当事人称,针对该笔订单,当事人分拣人员接到两单分拣任务,为节省时间,就将两个订单同时分拣放在一起,将商品带到打包区域,再对两个订单分别进行打包。这两个订单一单购买了水仙种球,一单购买了百合。在打包过程中分拣员将两个订单中的百合与水仙看反了,导致将两个商品装错,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发货。
综上,当事人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发货,构成了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的违法行为。
同时,关于盒马未按照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责任的案件事实。盒马虽然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销售过程控制等相关制度,但经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取的后台打包视频显示,当事人分拣员分拣打包时未认真辨别货品而误装,未按照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责任。针对上述问题,盒马已采取了“食材与非食材分区管理、指定水仙产品清单和图示表、提高商品标签识别、系统核验机制升级”等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1月17日整改完毕。
据此前报道,今年1月份,有消费者反映在盒马平台订购鲜百合,收货后却发现为水仙球,食用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中毒症状。相关事件再次引发网友对生鲜平台品控问题的关注。
据消费者讲述,1月2日,她为了给感冒的孩子煮汤,在北京一家盒马mini门店下单购买了鲜百合,货品由家中老人代收。但未曾想,盒马送来的并非鲜百合,而是外形与其相似的水仙球,且相关标识印于包装盒侧面位置。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水仙球煮汤并和孩子饮用后,相继出现头疼、肚疼、头晕和剧烈呕吐等症状。经血液检测发现指标异常后,家属确认误食的为有毒的水仙花种球。
1月28日,盒马方面回应称,“我们第一时间联系顾客,了解到顾客于2日晚送医、3日已出院,随即成立专项小组全程跟进并制定补偿方案。目前,因双方对赔偿方案仍有较大分歧,相关事宜仍在协商中。”
海岱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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