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这部片子一开始的介绍,也是把我拿捏住了——《监狱来的妈妈》
一个幼儿园老师,长期遭受家暴,在一次家庭冲突中失手杀死了丈夫。被判10年,在监狱文艺队里搞演出、自我救赎,出狱后努力修复和婆婆、儿子的关系。最后还本色出演,甚至凭这个角色拿了A类国际电影节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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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个介绍,我当时想的是:这个女人真的不容易,出狱后还能直面惨痛过往,太有力量了。姚晨也在微博上替她吆喝:“这不是技巧,是生命本身。汪涵还挂名出品人。到这儿你是不是也觉得,这片子不挺正能量的吗?怎么未上映,网上都已经骂声一片。
因为他骗人。影片宣发介绍说是反家暴,而有心的网友直接翻出了影片所讲述案件的判决书——陕刑一终字第66号
裁定书上写的,和宣传稿上的内容完全是两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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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赵箫泓,本名赵晓红,2009年就因为和丈夫吵了句“支床”的琐事,吵急了眼,就主动退到客厅,拿起桌上的水果刀,直直捅进了丈夫的胸口——主动脉被刺穿,人当场就没了。法院最后判了她15年,还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书里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家暴证据,没有防卫情节,就是纯粹的故意伤害致死。
可电影里呢?把这点琐事吹成长期家暴,把主动捅刺说成被逼无奈失手,硬生生把一个杀人犯,包装成了反抗家暴的英雄。而且事后还有证人说夫妻俩关系还成,吵架不多,更没有所谓的长期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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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有什么长期家暴?哪有什么失手反抗?全是编的!为了票房或者为了洗白。
更过分的是,她本人还拿着这部篡改事实的电影,拿了国际影后,站在聚光灯下卖惨,说自己有多不容易。可谁还记得,那个被她捅死的男人,再也不能开口辩解,他的家人,连被片方通知一声的权利都没有——这不是消费逝者,是什么?这不是二次伤害,又是什么?
有人替片方辩解,说“艺术高于生活”,可高于生活不是篡改生活,更不是践踏法律啊!咱们不是反对拍反家暴题材,也不是不允许艺术改编,就像《我不是药神》,也是真实事件改编,可它尊重事实、传递善意,而不是拿苦难当流量,拿谎言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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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真正被家暴折磨的女性,她们躲在黑暗里求助无门,她们的苦难是真的,她们的绝望也是真的。可这部电影,却把她们的困境当成洗白杀人犯的工具,以后真正需要帮助的家暴女性,再站出来说话,谁还会信?
姚晨删了宣传文案,汪涵装聋作哑,主演账号被禁言,片方急着撤档,说白了,就是怕引火烧身。我们骂这部电影,不是闲得慌,是怕这种歪风邪气蔓延——如果杀人犯能靠编故事洗白,能靠卖惨拿奖,那法律的尊严何在?逝者的冤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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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从来不能凌驾于法律和伦理之上,母爱和女性觉醒,也从来不是犯罪的遮羞布。希望这场骂声,能打醒那些想靠“魔改事实”赚流量的影视方:别再消费苦难,别再挑战底线,尊重事实、敬畏生命,才配做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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