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柳晴雯 朱启姝)“去年8月货款一回来,我们马上盘活了资金链。今年一季度,公司大米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不少。”4月20日,在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开展的护航春耕专项走访活动现场,某米业公司负责人薛某握着检察官的手,难掩激动之情。
事情还要从一起合同诈骗案说起。做大米生意的张某因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为偿还个人欠款,2023年4月,张某在明知自身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仍联系薛某赊购50吨大米,随后转卖至外省某粮油公司,将所得的18万余元货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旧债。当薛某多次催要货款时,张某均以“买家尚未付款”为由推诿,不久后便彻底失联。意识到被骗的薛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1月19日,张某被抓获归案,但他坚称“与薛某是正常民事合同纠纷”,拒不认罪认罚,也无任何退赔意愿。同年11月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了解到,薛某所经营的企业系当地一家乡镇小微企业,主要依靠向周边农户收购稻谷,再售卖给下游米商盈利,资金周转本就紧张。这笔18万元货款的损失,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续收购难以为继,陷入经营困境。
“我们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更要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帮助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基于这一理念,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看守所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阐述其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和不及时退赔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企业损失。
2024年1月,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移送至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组织公安机关、被害企业与张某亲友进行协商调解。考虑到张某已离婚、近亲属经济条件有限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逐一走访其亲友,核实代为赔偿意愿。经过多轮协商调解,2024年1月23日,张某的朋友杨某主动提出愿意代为赔偿12万元,并对剩余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这笔“及时雨”般的赔偿款迅速到位,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检察官主动与薛某沟通,如实说明张某的经济状况,争取其对延长还款期限和分期还款的理解。最终,双方就剩余6万余元款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2025年7月30 日,18万余元货款全部赔偿到位。
2025年6月12日,钟祥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同年7月30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如今,走出经营困境的米业公司已重新焕发活力,生产经营步入正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