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走在路上就被人恶意撞到,致其膝盖重伤,这不是段子而是真实发生的故事。
据极目新闻等官方新闻2026年5月12日报道,江西南昌一女孩遭到一位男孩加速冲撞到底受伤。
这件事也在晚上持续发酵,而随着当事人发声,“不会和解,肯定会起诉”,让事态再升级。
因为撞人的男生年龄只有15岁,也让大家重新又重视到了未成年的行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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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2026年5月9日,在南昌的一个公共场所。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一名男子突然加速奔跑,直直撞向一名女孩,女孩瞬间倒在地上。
撞倒在地,他并没有查看女孩的伤势,而是迅速的逃离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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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也被以视频的形式发布,发布者称,南昌找人,有没有碰到过或认识这个人,请私信我。
而从监控视频上看,这个男孩下手相当得狠,有助跑的姿势,速度也非常的快。
据悉,被撞倒的女生听到了奔跑声,但根本来不及反应扭头就被撞倒在地,膝盖也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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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发到网上,网友也是非常的气愤,觉得这也太无法无天了,这个男生太嚣张了。
还有人觉得,在街上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偏偏选择一个穿着小裙子的女生,有预谋。
根据当事人陈某某也是被撞的这个女生回忆,有路人问她,你认识这个人吗?
她这才察觉到是恶意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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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大家都以为这位女孩会息事宁人选择和解,但是她最终选择了最坚定的方式维权。
陈某某表示对方家属愿意赔偿,但是自己拒绝了和解,自己这两天也都在失眠、噩梦。
简短的一句话,不禁让人感到心疼,道尽她的委屈,不甘和坚定。
不难以想象,这个女孩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一定是做好充足的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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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这个涉事男孩以及他的监护人的态度欠缺,又或者是她自身的伤害远超预期。
“和解”没有办法能弥补自己的损失,也更不想因为“大度”来委屈自己。
而有一个原因,是直击这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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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表示,自己了解到了对方并不是第一次撞人了。
陈某某所述,有一位受害者联系到陈某某,自己当时也被撞到了,并且受伤,有韧带拉伤。
之后也只获得了几百块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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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根据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表示。
5月9日15时许,该局接到了陈某某的报警电话,称在青云谱洪城路附近被一男子撞倒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也是迅速的赶赴现场处置。
经过调查,在5月9日14时44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性别男,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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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背后撞到陈某某,导致其膝盖受伤,好在经过司法鉴定,是轻伤。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正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也在进一步地办理中。
而在5月12日,被撞女孩陈某某在回应网友留言是表示,自己必定会起诉对方的。
而且不会达成和解,检查出了别的,下午要重新去派出所,马上不是轻微伤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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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很多人感到疑问,涉事者是一个15岁的未成年,这要是起诉会成功吗?
不用担心,其实法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年龄从来不会是逃避责任和错误的挡箭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说,15岁的张某某的年龄很显然是在这个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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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依法被作为被告方来起诉,但是必须由其法定的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来代为诉讼。
但是有一点,未成年人不能自己单独党被告,要告就要把未成年和他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告。
如果只是告了这个未成年一个,会因“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直接把案子驳回,不给审判。
还有一点,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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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个15岁男孩的监护人,需要对当事人女孩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全部合法损失赔偿。
更不能一句“孩子还小”就打发过去,为拒绝承担的理由和逃避应有的责任。
这位陈某某起诉男孩,不是她较真,而是她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
和不和解是她自愿的行为,根据自身受损情况,来选择自己最有利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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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有网友科普,这个男孩的行为和来自日本的“撞人族”行为高度吻合。
什么事“撞人族”?他们有多可怕和阴暗?
据了解,关于“撞人族”的报道最高出现在2018年。
当时在日本东京新宿站,有一名日本中年男子恶意连续冲撞路人的视频被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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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撞人族”多为中年男性,他们的冲撞目标大多为弱势群体,比如老弱病残、女性等。
后来,遍慢慢地年轻化了,并逐渐的成为了年轻男性和女性的新风潮。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撞人?
更多的还是心理问题,在社会竞争下的加剧,个人的挫败感逐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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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学校或者在家里、工作等受了气,但是不敢直接反抗,不敢怼强者,就挑软柿子捏。
或者被生活的处处压迫下,内心产生了无力感和自卑,一时想不通,逐渐心理扭曲。
通过获得虚假的优越感来满足自己,把生活中的气撒在无辜且弱小路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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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15岁的男孩恶意撞人的行为确实和“撞人族”高度吻合,但不知男孩的心理问题。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撞人族一般是组织性的,他更适合个体恶意伤人的行为。
那这个男孩张某某是否有组织的行为仍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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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家还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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