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换锁、熟门熟路,“掩耳盗铃”私闯民宅 “顺手牵羊”!
杭州有这样一名开锁师傅,利用职业便利掌握住户信息,偷偷潜入客户家中实施盗窃,即便一分钱没偷到,依然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某原本是一名开锁师傅,靠手艺吃饭,本该安分守己,却动起了歪脑筋。
2026年2月,高某接到了女孩小佳的换锁单。
在换锁期间,高某四处观察,并主动询问小佳,得知对方过几日即将短暂离开临安回老家,便心生歹念。
几日后,高某趁小佳家中无人,利用自身开锁技能,私自开锁小佳家门,意图进入卧室行窃。
就在此时,屋内监控突然发出警报!
高某惊慌失措,迅速逃离现场,最终未窃得任何财物。
经查,这并非高某第一次利用职业之便作案!早在2024年10月,他就曾因类似手段入户盗窃被判刑。
此次仍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
办案的检察官指出,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即构成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特殊情形,不论是否窃得财物,均已构成犯罪。
本案中,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开锁工具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已着手实行犯罪,因监控报警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盗窃未遂,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日,临安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编辑 陈筱妍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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