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笔者发布《咄咄怪事!某地倡导公职人员等自觉交纳物业费》一文,表明业主不缴或欠缴物业费,问题根源更多在于业主没有享受到一流周到的服务,而不在于业主思想觉悟低、法律意识淡薄、契约精神欠缺。
所以,要彻底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着力点不在于向业主发倡议;更不能以身份、地位相要挟,道德绑架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而应该让职能部门对物业企业加强监管,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真正感受到物业企业的用心、用情、用力,心甘情愿、心悦诚服、积极自觉主动地去缴纳物业费。
文章发表后,在部分平台引发热议,短短几天收到不少评论。并且发现,更多的读者评论,议论点不在该不该拒缴和欠缴物业费,而在于政府职能部门走错了庙门,不该将本应市场化的服务合同变成政府主导的行政化,破坏法治规则和契约精神;更重要的是,物业企业要提质降费,向业主提供一流周到、到位到家的服务。
实在说,这大大出乎我当初推文的本意:我只想蜻蜓点水的点到为止:党员干部不应躲在公职人员身后,而应挺在公职人员前边;享受了服务,理所当然应该缴费,不需要广泛倡议!业主和物业企业的矛盾长期存在,问题关键在于:企业只想千方百计赚钱,而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提高服务质量。
其实,愚以为,业主的情绪化早在物业管理条例制定颁布实施时,就已经存在了!虽然置办了房产,但在没拿到钥匙之前,究竟该不该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相信所有业主都会举双手赞成:不应该!因为业主在拿到钥匙之前,根本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提供的任何服务!
如果有人说,你的房子在小区,俺替你看房子了呀;那么,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拿到房产钥匙的业主,完全可以这样说;俺的房子没让你看,你服务时可以把俺的房产换换地方,搬到别处呀!
如果说房屋存在入户门以外的公摊面积,那么没拿到钥匙的业主缴费,也应该按照入户门以外公摊部分的实有面积收费,这才能让广大业主心悦诚服!
而说起物业企业的贪心、黑心,可以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笔者现在所住小区,是2012年置业,本来2013年冬就可入住的,当时通知交房时,到场一看,电梯门边安指示牌的那个位置,青砖还在外边露着;一怒之下,等到2013年孩子结婚时才来拿钥匙装修,却被告知要缴一大笔物业费!
而在这延迟收房的10年期间,物业公司给我提供的唯一服务,就是把入户门上的猫眼给看丢了!而这猫眼,只有拿着钥匙进屋后才能取下,从门外无论如何是偷不走的!——我一直奇怪的是,手握钥匙的物业管理人员,没事的话,进我家房屋里干什么?
验收房屋时,这才发现,不知什么原因,主卧阳台好像进过水,水印大深,可能物业接到楼下业主告知后,进门处理时,顺手牵羊顺走了猫眼。
办交接手续时,当我提出这个问题,要求物业赔偿时,一工作人员答复称:“三两块钱再买一个装上,不就得了!”
三两块钱再买一个装上,是得了!但你凭啥就让我按60%的比例缴那么多的物业费啊?就因为10年期间没享受任何服务,就入户门上一个猫眼,你还给俺看丢了?像这种情况,你怎么让业主高高兴兴、痛痛快快缴物业费啊?
入住之后,先是发现院里两个干涸的喷泉景观水池,其中上边的那个被扒后,腾出的大片空地,成了电动车的停车场;然后是房前屋后近一半的绿化带中的花坛,都被削减了四五尺宽,用来停放电动车;至于小区内物业利用公共空地出租或经营的便利店、饮水机、电动车充电桩等等,从来也没见公示过收支账目和收益去向!
网上有一篇关于此热点的文章,有读者留言:我搞不懂在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需要和业委会签订合同,就可以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我即兴回复:哪家物业不是先与业委会领头的搞好关系,然后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或者说公共区域收益从来没公示过、小区绿化面积一点点被蚕食成电动车停车场,并安上充电桩,业主充电收费、小区水站等这些经营收益,如果业委会主任反对或是不知道此事,物业敢那么欺天、肆无忌惮吗?
这样说,我是想告诉这位读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足以说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主任的关系,已经是亲密无间、鼠猫同窝,完全可以合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了!如果逢年过节、人前人后、居家日常,物业没有给业委会主任打点到位,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如果业委会正常履职、全心全意、尽职尽责的给业主服务,替业主着想,为业主说话;如果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不到家,业委会成员和主任,岂能轻易饶了物业?而现在,有业委会在,服务如果不到位,还能不签合同、继续服务,就足以说明:业委会主任默认了,业委会成员当然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业主是什么?业主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再生爹娘,是物业企业的衣食父母!房地产市场正红火正热闹的时候,一个个房产商大亨多牛气、多牛掰啊!那是因为再生爹娘把房产商照顾得太好啊——倾尽一家所有腰包将他们供奉起来,他们能不嘚瑟吗!
可是,房地产商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再生爹娘的?许家印倒台的时候,全网疯传一副对联:人民币不是许家印,烂尾楼皆为许家造,横批: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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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再生爹娘一怒之下,不伺候了,不侍奉了,不奉陪了,一批批房地产商那些兔子龟孙们,便一个个哀鸿遍野,像霜打的茄子那样,蔫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房子造得再好,再生爹娘口袋早就被掏空了,没有人再陪他们玩了,于是他们便彻底玩完了、完蛋了!
说业主是物业企业的衣食父母,恰如其分,更不过分!有房产必有物业!房地产市场有多红火,物业企业就有多热闹!物业企业所有员工的生意收益、就业途径、事业发展、全家生计等等,哪一项不是靠业主兜底?
但物业是什么?物业的本质是服务,而不是赚钱做生意!因为提供了服务,所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无可非议!但是,如果物业整天一门心思只想着赚钱、只想着做生意,而不是一门心思想服务,那么,这样的物业企业最终只能是走上绝路,关门歇业,破产倒闭!
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国家想尽一切办法,放出利好政策,要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以支撑经济命脉,服务国计民生!但人就那么多,市场几近饱和,任你再刺激,总感觉回天无力,回春乏术!
现在,连缴物业费都要靠倡议发动,都要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表率了!真可谓风刀霜剑严相逼,屋漏偏逢连阴雨,船漏偏遇打头风!
但这又能怪谁呢?要是房产商和物业企业不作死,他们又怎么会死得这么快!
我们一直在叫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可俺怎么一直都想不明白:同样的钢筋水泥混凝土,同样的砖头瓦块木材板,,怎么在北上广深,和在二三四五六七线的小县城乡镇村庄,身价就天差地别了呢?这中间究竟是谁在说谎,在企图掩盖真相?
衷心期待房地产和物业市场上的那个《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小男孩,能够突然之间站出来,现身说法,揭穿这两个相关行业里的西洋景!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最后那只狼究竟是从哪边下坡的!
市场归市场,行政归行政,律法归律法!一旦走错了庙门,不但拜不到想拜的神,恐怕还会招致一些妖魔鬼怪,最终福没祈到,弄不好还要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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