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鸿达兴业(002002)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6月27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鸿达兴业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
二、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一)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1月6日到2023年9月23日之间买入鸿达兴业股票,并且在2023年9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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