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廖明
5月的阳光洒在清水塘大道,一边是绿意绵延的工业遗址公园,另一边是建设中的产业园区。行走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人们很难想象,数年前,这里还被“污染”的枷锁牢牢禁锢,上千亩土地因治理困局而常年“沉睡”。
改变,始于一场被称为“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先行先试。
而这场地方探索凝结的经验,正在更广阔的层面产生回响——今年,由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下发。这份推动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从“先修复、后开发”向“修复与开发一体化”转型的国家方案,其诸多核心要义,正是对清水塘老工业区历时数年探索形成的地方经验的凝练与升华。
从一个“地方样本”,到一套“国家方案”,清水塘的实践,为破解污染地块治理与再利用的共性难题,贡献了来自一线的株洲智慧。
逼出来的创新之路
时针拨回至2018年底。
当最后一批企业在清水塘老工业区完成关停退出,为城市发展腾挪出的空间却并未立即迎来新生。相反,复杂的历史遗留污染,像一道无形的“枷锁”,将这片土地牢牢禁锢在“治理”与“发展”的两难境地。
按照通行的“先治理、后开发”模式,这片土地必须在完成漫长且耗资巨大的整体环境修复后,才能启动建设。治理周期和资金动辄以数年计、百亿元计,资金从何而来?在漫长的修复期内,产业如何导入?发展如何持续?
“治理缺资金、发展无土地”,这个闭环困局,一度让清水塘的转型发展举步维艰。
必须主动求变,闯出一条新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统筹下,一场旨在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的“破冰”行动拉开帷幕。自2022年9月起,相关部门主动谋划,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带领下,历经9个月、20余次密集汇报与协调,终于在2023年6月,成功获得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清水塘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创新模式试点。
这张来之不易的“路条”,为后续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制度创新打开了闸门。
2024年,《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试点技术方案》获批,明确了“分区治理、梯度开发”的总体思路;同年,《清水塘工业区“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土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成为全国首个系统规范该模式全流程操作的地方细则。
一套“分区切块、以用定治、动态退出、工程协同”的创新制度体系正式构建,为实践探索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
干出来的“株洲经验”
清水塘的探索,没有停留在纸面,而是在具体项目中转化为一系列极具操作性的“株洲经验”。
分区切块,让大地块“动”起来。
面对原株洲化工集团上千亩的连片污染场地,清水塘没有选择整体“大手术”,而是依据规划用途和污染状况,像做精密手术一样,将其科学“切割”为18个地块单元。无污染或轻污染地块可优先开发,重污染地块则单独治理、错峰推进。
“化整为零、分而治之”的策略,彻底打破了“大地块捆绑治理、整体长期闲置”的僵局,让土地得以成熟一块、开发一块。这一实践,正是《指导意见》中“分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规范地块边界调整”要求的先行示范。
动态退出,让土地资产“活”起来。
更关键的突破,在于制度设计。清水塘创新建立了“带条件供应、达标即退出”机制。任何一块污染地块,只要完成修复并达到规划用途的安全标准,经严格评审后,便可单独申请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随即具备法定出让条件。
这意味着,一片广阔的区域,不再需要等待整体“痊愈”,只要其中一块“康复”了,就能提前“出院”,挂牌出让,引入产业项目,土地资源的周转效率得到极大提升,产业导入与生态修复得以同步进行。
《指导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涉及异地修复的地块,原址完成污染土壤清挖转运、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且具备安全利用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移出……名录。”这标志着清水塘探索出的关键机制,已上升为全国通行的规则。
在“1956工业文旅”项目中,通过这种设计与修复的深度融合,最终减少污染土开挖约49万立方米,缩短工期近2年,节约治理成本约1亿元。
2025年,清水塘片区已有7宗地块、总计860.78亩土地成功“净地”释放,为三一石油装备、中车双碳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落地扫清了障碍。
【记者手记】
“一域”破题 为“全局”探路
对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整治与重生的关注,笔者已持续了近十年。
这片工业株洲的肇兴之地,从整体关停到转型升级,一路上有阵痛、有迷茫、有曲折,更有敢为人先、寻求系统性制度破壁的坚定与坚持。
二十余次“跑部进厅”汇报,不是简单的要政策,而是带着具体问题、初步方案和巨大决心,去争取一个先行先试的机会,这是一场充满韧性的向上突围;拿到试点批复之后,在“无人区”里构建起“分区切块、以用定治、动态退出、工程协同”的创新制度体系,这是用实干写出的独属于株洲的硬核剧本。
清水塘的探索并非孤例,其面临的困境是全国众多老工业城市的缩影,其破题之道也因此具备了普适价值。
国家三部委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其中“分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地块边界调整”“合理衔接修复与建设工程”“涉及异地修复的地块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移出名录”等核心条款,都能在株洲方案中找到清晰的源头和实践注脚,这几乎可以视为对清水塘“分区切块、以用定治、动态退出、工程协同”等一系列创新实践的系统性总结与制度性确认。
清水塘的探索,成功验证了“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深度融合、协同推进的可行性,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在操作层面上实现了统一,更探索出一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新路,为全国乃至全球的老工业区绿色转型,贡献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样本。
编辑:李毅哲
二审:罗春娇
三审: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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