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遛狗不栓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首次被明确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近日,崇明公安分局竖新派出所的民警走进“萌宠小镇”竖新镇,上门为宠物店主逐一解读新规要点,让法律条文在乡村热土上“活”起来。
上午10点,在竖新镇悦宠空间,民警结合商户经营、市民日常实际需求,通过政策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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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们认真聆听、积极提问,民警逐一耐心解答大家在养犬办证、日常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的疑问,通过接地气的宣传讲解,让养犬新规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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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犬类伤人主要追究犬主的民事责任,现在宠物犬如果咬伤人,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以前犬类随地大小便没有及时处理粪便,只是道德上谴责犬主,现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民警袁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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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养犬新规宣传普及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和管控力度,全力规范辖区养犬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生活环境。提醒广大市民,烈性犬坚决不能养,遛狗一定要牵狗绳。为宠物打好疫苗,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犬类准养证。
记者:杨祎晨
编辑:李琳
责编:李琳、顾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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