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孟乔乔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江西九江多个县市区相继发布倡议书,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倡议“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其中彭泽县甚至将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前置审核。
此举一出,引发舆论广泛讨论:为何需要公职人员“带头”缴费?物业费的症结真的在业主不交吗?
缴纳物业费,于法有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业主,按时足额缴费都是应尽的义务。从这个角度看,倡议公职人员率先履约,初衷是好的。
然而,问题的另一面同样不容忽视。我们在倡导交物业费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反向思考一下,物业费作为治理小区的费用,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交呢,到底是“交不交”还是“值不值”?当下许多业主为何不愿交物业费?答案并非“舍不得钱”,而是“交得憋屈、花得糊涂”。
![]()
多地12345热线数据显示,物业管理类投诉常年居高不下。保洁清扫不及时、绿化维护敷衍了事、小区安保形同虚设、公共设施破损长期无人维修、公共收益鲜有公开、物业收支账目更是一笔糊涂账……服务打了折扣,合理诉求无人回应,业主心中的疙瘩越积越深,自然不愿痛快掏钱。
更深层的问题是制度性的。许多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虽有其名却无实权;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指定,缺乏竞争与退出制度;居民维权成本高昂,投诉无门。在这些前提未改的情况下,即便所有公职人员都按时缴费,也未必能换来服务质量提升,反而可能让普通业主产生被“道德绑架”的感觉,“连干部都交了,你还有什么理由不交?”
地方政府的倡议自然有其积极意义。不少业主欠费是出于“别人不交我也不交”的从众心理,公职人员的率先履约确实能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形成依法缴费的良好风尚。
然而,行政倡议再响亮,也只是在催促业主履行义务。如没有同步解决服务提供与监督机制的短板,仅靠少数人带头撑起的缴费基本盘,无法支撑小区长期良性运转。
![]()
而且,业主与物业是平等的民事关系,缴费与否在于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与身份职务无关。把本该靠契约意识和市场调节的商业关系拔高到“政治觉悟”高度,甚至与个人前途绑定,未必能彻底解决问题,还可能遮蔽问题的复杂性和深层病灶,引发过度介入民事纠纷的嫌疑。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公职人员带头交了费,物业就能变好吗?如果服务质量毫无起色,那这还称得上是履约示范吗?
要打破物业费困局,不能靠一场“带头交钱”的运动来实现,必须靠制度化的治理。正如多地倡议书中所提到的,对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业主固然不应通过拒付物业费的方式处理,但与此同时,物业也必须在服务质量和收支透明上拿出真章。
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得是: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法律的归法律。
此外,物业公司自身的成本构成和服务标准也应当有更清晰的指引。政府应畅通业主监督与有序反馈渠道,推广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让业主参与物业定价、服务质量评价等环节。要从法律上明确,何种服务瑕疵可以减免物业费的比例、恶意停水停电等违规催缴的法律后果,让业主和物业都能守住法律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缴费义务,但也得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说到底,物业费可以交,但前提是它交得值。只强调缴费义务而忽视服务质量,最终只能治标不治本。
唯有真正做到服务质价相符、收支阳光透明、纠纷依法解决,物业费才能从“被迫交”走向“主动交”,小区治理也才能从此走上良性运转的轨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