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新兵连时,班长就教导我们说,要有眼色头,要会来事……
那会儿岁数小,不懂事,成了班长嘴里不会来事,看不明白脸色行事的兵。不过,班长也没有一棍子打死,评价我虽然笨,可干活实在、虽然慢,倒也挺扎实的!
当兵第二年面临退役时,会来事的战友,一直跟着新兵班长,因为脑袋瓜活,偷偷用手机被抓了好几次,又不想去教导队“受苦”,留队没有留下,当时也没说后悔,只是四五年后再打电话才说出“后悔”二字。还有一个会来事的,去了营部干通讯员,因为是领导的身边人,第一年就敢直呼班长的大名,第二年做了几件老士官都不敢碰的事,后来民主评议,五票还是几个同年兵投的,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笨的做事慢的那位战友,也是干活最扎实的那位战友,一直干了下去,别人不干的活,他干;别人偷的懒,他不偷;同年兵骂他是大傻子,他也就嘿嘿一笑;班长看他太累,有时也说他,可他照样我行我素,照样眼里只有活,只要是不睡觉的时候,都没有闲过。
五年、八年、十二年、十六年、十八年……最后回来时,领导握着他的手说,但凡是咱们单位有名额,我绝对不会让你走。他很知足,他知道在部队的每一天都是他最快乐的一天。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尊重他。时间回到十八年前,从他穿上这身迷彩服的那一刻起,他就记住了一句话,“儿啊!咱可不能对不起这身衣服啊!”是啊!不能对不起这身衣服。
这身衣服也没有亏待他
因为这身衣服,娶了称心如意的媳妇
因为这身衣服,老家盖了宅子,县城买了房子
因为这身衣服,又分到了一份好工作
他说,该感恩的应该是他,是部队收留了他,是部队给了他一个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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