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永久基本农田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然而在湖南衡阳县金兰镇山水村,村民周青云的近一亩基本农田被同组村民周军初非法占用、浇筑水泥改造成私人停车场,耕地耕作条件彻底被毁。更令人费解的是,村民投诉半年,镇政府核查确认违法后却迟迟不处置,一句“再等半年”让群众维权陷入漫长等待,也让当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承诺沦为空谈。
立柱强占农田、承诺随即落空 耕地被逐步蚕食硬化
周青云是金兰镇山水村福龙组村民,其承包的基本农田权属清晰、用途明确。据他反映,同组村民周军初在建房时,未经任何审批,擅自将房屋前门两根立柱直接建进他家农田范围内,公然侵占耕地边界。
发现侵权后,周青云第一时间向金兰镇政府举报。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到场调解,周军初当场承诺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但承诺很快成了“空头支票”——2025年底,周军初不仅未拆除立柱、退还土地,反而变本加厉,强行将周青云家近一亩农田全部浇筑水泥,硬化为私人停车场。昔日肥沃耕地彻底失去耕种功能,无法再种植任何农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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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确凿 镇政府核查后半年无处置
违法行为发生后,周青云持续向金兰镇政府、国土所、农经站等部门反映情况。2025年10月24日,镇国土所与农经站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书面确认耕地被非法占用、硬化的违法事实,证据链完整、法律定性明确。
但查实违法后,处置却陷入无限拖延。截至2026年4月,半年时间过去,金兰镇政府始终未出台任何正式处理方案,未对周军初的违法行为采取制止、整改或处罚措施,违法停车场至今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面对周青云的追问,相关工作人员竟答复“还没那么快解决,再要等半年时间”。简单清晰的耕地违法案件,被无端拖成“跨年难题”,村民维权陷入“投诉—核查—等待—再等待”的死循环 。
法律红线清晰 基层“软执行”凸显监管漏洞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的处置依据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用途;《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可处耕地开垦费2—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最新实施的《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也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作出系统性规定,要求基层部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此外,衡阳县2025年10月29日专门召开耕地保护推进会,县长杨峰明确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耕地红线、遏制违法增量 。
政策与会议表态“掷地有声”,基层执行却“软弱无力”。金兰镇作为衡阳县耕地保护重点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区域,对查实的耕地违法行为拖延半年不处置,本质上是监管责任悬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涉嫌纵容耕地“非农化”,损害群众合法土地权益与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半年又半年 基层治理失信伤民心
“我不明白这么简单的事情要走那么多过程才能处理。”周青云的困惑,道出了基层群众面对行政拖延的无奈。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依法可快速处置、限期复耕,却被人为拉长处置周期,让村民在漫长等待中消耗信任。
耕地保护无小事,基层治理见初心。衡阳县金兰镇的这起耕地违法案件,绝非孤立事件,折射出部分基层部门在耕地保护上“上热中温下冷”的通病——口号喊得响、会议开得多、措施落得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
守住耕地红线,既要靠“长牙齿”的硬法律,更要靠“敢亮剑”的硬执行。期待衡阳县相关部门介入督办,依法限期拆除违法停车场、恢复农田原貌,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给受害村民一个交代,也给耕地保护红线一个交代 。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跟踪报道问题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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